宿遷市委作出向劉繼軍同志學習活動的決定
作者:邢光武 發布時間:2007-01-04 瀏覽次數:1551
劉繼軍同志現任江蘇省泗洪縣人民法院刑庭庭長。該同志1990年調入法院工作,年年被院里評為先進工作者,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2001年被省高級院榮記個人二等功,2006年被宿遷法院推薦為江蘇省第三屆“十佳法官”候選人;他所在的刑庭2005年被江蘇省高院評為“創安先進集體”、2006年被江蘇省高院批準為“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
劉繼軍同志踐行“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從1995年底開始獨立辦案,審結各類案件近1500件,實現無一件錯案,無一件超審案,無一件引起當事人信訪投訴。2005年因患肝癌兩次住院手術,仍然堅持上班。劉繼軍同志與病魔勇敢抗爭和愛崗敬業的感人事跡先后在《人民法院報》以及《宿遷日報》、宿遷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刊播后,在宿遷市各級機關和社會各界引起了強烈反響。2006年11月,市委政法委專門行文向市委請示,將劉繼軍同志作為政法戰線上的創業典型進行學習、宣傳。市委常委會經研究,一致同意并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向劉繼軍同志學習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