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帳員貪污公款 一萬元換刑一年
作者:劉秋蘇 發布時間:2006-12-26 瀏覽次數:2660
本網徐州訊:一報帳員自作聰明虛假報帳,結果貪污公款1萬余元換來了1年的刑期。日前,徐州市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文峰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現年29歲的被告人文峰,大專文化,原系豐縣趙莊鎮計劃生育服務站報帳員。2005年3月至2006年6月間,他利用擔任報賬員的職務之便,采取虛報、侵吞等手段,貪污公款11155元。其中用餐票、油票沖抵個人手機費7700元;乘計生站印制雙月服務卡之機,采取重復報銷的手段,侵占公款2955元;另外他還偷偷報銷個人學習費用500元。案發后,文峰積極將贓款全部退回。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文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將所管理的公款據為己有,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鑒于其認罪、悔罪表現較好,且案發后積極退贓,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法院遂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對其宣告了緩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