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一名20歲的男子為賺錢竟生起逼人賣淫的壞主意,在“女朋友”的幫助下,誘騙一女青年并逼某賣淫。1214,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這2名被告人犯強迫賣淫罪并分別予以判處刑罰。

20歲的諶某和18歲的王某均來自貴州省織金縣,王某今年6月剛剛參加完中考,在成績未公布的情況下就隨老鄉諶某來到宜興市,在丁蜀鎮的一個體美容店內打工,并輕信諶某“以某種方式賺錢后回家和她結婚”的承諾。到美容店三天后,無知的王某即在該店做“小姐”謀生。

200687晚,諶某與管某(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經預謀,將女青年高某騙至美容店內。當晚,諶某、王某及管某商量讓高某在該店做“小姐”,如高某不肯,則進行毆打且不讓其離開。后諶某將該店樓道門鎖掉,令高某無法逃脫。88上午,諶某、王某及管某采用毆打、威脅等手段,強迫高某于8日及9日在店內賣淫2次。

宜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諶某、王某伙同他人,采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他人賣淫,其行為均已構成強迫賣淫罪,依法對被告人諶某作出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的判決;對被告人王某作出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