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闖禍 誰來擔責?
作者:睢寧縣人民法院 梁爽 發布時間:2021-03-29 瀏覽次數:797
家有“熊孩子”一枚,“禍”來的是措不及防。近年來,“熊孩子”放火燒車、高空拋物、損壞公共物品……給他人帶來的損害,讓家長又氣又急,而造成這一后果,家長更是脫不了干系。近日,睢寧法院審理了一起因“熊孩子”劃傷鄰居車身而引發的訴訟。
7歲孩童刮傷他人車輛 父母接到民警電話
7歲的皮皮,平時活潑好動,在小區樓下玩耍的時候用石頭將他人停放在小區的車刮傷。一天后,皮皮的父母突然接到了派出所民警打來的電話,民警告知他們的孩子皮皮將他人的車輛刮花了,并有小區內的監控錄作為佐證。皮皮的父母迅速趕到派出所,查看監控證實刮花車輛確為皮皮所為,并對派出所民警作出的接處警結果進行了確認。
賠償費用未達成一致 車主將其告上法庭
隨后,皮皮父母與車主聯系,帶皮皮上門道歉,并表示愿意賠償車主損失,但車主對車輛進行幾番維修產生了幾千元的費用,皮皮的父母因費用過高,雙方未能達成一致,遂車主將皮皮和其父母告上了法庭。
睢寧法院受理案件后,先是對皮皮的父母進行了溝通,告知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孩子闖禍,監護人“跑不了”,父母應當對孩子一言一行進行細心、嚴格的教育,讓孩子從小就要養成知法、懂法、守法的健康少年。皮皮的父母也表示,對皮皮這一行為已經進行了說理教育,并告訴他今后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為,愛惜別人的東西、不能隨意觸碰甚至破壞,對自己產生的錯誤也要勇于承認。
庭審中,經過承辦法官耐心地調解,釋法說明,皮皮的父母和車主達成了一致的調解協議。
【法官說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作為侵權人的案件。當前未成年人思想活躍、探索未知事物勁頭足、接收新生事物快,法治教育只有從“娃娃抓起”,對青少年進行法治思想教育,才能讓他們的行為更加規范。我們當前的教育理念,無論是家庭、學校還是社會,普遍重視孩子的文化知識,但對于精神教育往往不夠重視,很多家長可能還存在唯分數論、唯成績論的觀念,忽視了對子女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這樣產生的后果是孩子往往會被一些社會不良風氣所影響,也會因為自己對于某種行為可能引發的不良后果沒有清晰的界定而去嘗試,如此一來,小則引發如本案中這樣的刮車事件,大則可能會造成“高空拋物致人重傷”、“偷盜成性毀壞一生”的巨大沉重代價,父母作為孩子未成年之前的監護人,也是孩子最好的老師,應當在家庭生活中對孩子的行為進行引導,告訴孩子哪些可以為,哪些可以不為,讓孩子建立正確的社會意識和法律意識,并教育孩子犯錯,要主動承認錯誤,對他人負責、對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