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逃拘留吞下戒指 和諧執行巧解心結
作者:韓浩 宋曉薇 發布時間:2009-05-21 瀏覽次數:488
本網徐州訊:“我害怕被你們拘留,剛在車上我把戒指給吞下了,請你們不要拘留我”,此時已經是晚上七點多了,往返蘇州 ,用時一晝,地點仍然是出發地-------睢寧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立即電話匯報領導,批復是立刻送往醫院檢查,經醫生診斷金屬物已排除體內,身體無異常。
吞戒指的周某正是老案的被執行人,幾年前欠下申請人借款70萬元,本以為可以溜之大吉,在蘇州做起了生意,過上了幸福生活,但這一切沒躲過承辦法官的懸賞公告,幾天前,有人將周某隱藏在蘇州的線索告知了執行法官,經批準,執行干警十余人
經過辦案法官的耐心說服教育,被執行人周某終于同意籌錢償還申請人,條件是:要等到第二天上午,且不要把自己關進拘留所,為了將案件執結,辦案人只好同意與周某一起在值班室過夜。5月9號一大早周某家人就趕來將70萬元的執行款全部交到了法院的賬戶上.就這樣,幾年的積案經過執行法官一整天奔波和一整夜的勞累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為了執行,千里追蹤,我院干警在清理積案中憑著對工作的極端負責的精神,不遺余力,時刻踐行司法為民的宗旨,使一件件積案得以執結,完成了上級交給的任務,切實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