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200958,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法院對一起因癡迷網絡而引發的搶劫案作出判決:被告人劉小海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劉小海當即表示認罪服判。

劉小海今年剛滿十六歲,本該在父母膝下承歡的年紀,為何會走上這樣一條讓人扼腕嘆息的道路,讓我們把目光投向此案的前前后后。

父母離婚后他在虛擬空間里找到了樂趣

劉小海曾經有個幸福溫暖的家,父母關心呵護,孩子乖巧聽話,家庭生活平靜而美滿。

五年前這份平靜被打破。父母離婚后,劉小海隨母親生活。遭遇家庭變故后,正讀小學的劉小海,變得不愛上學了。他頻頻逃學,五年級后干脆不上了。母親也曾經送他去學校,但已玩野了心的劉小海再也不愿回到課堂,父母只得作罷。

三年前,劉小海的母親改嫁到東臺某鎮,劉小海隨母親來到東臺。

2007年,無學可上的劉小海開始學油漆工。工作之余,由于遠離家鄉,又沒有朋友來往,性格內向的劉小海開始接觸電腦。

在網絡這個虛擬空間里,他找到了樂趣。他結識了許多網友,為了更多地在網絡上與朋友交流和游戲,他平時也不常回家,將自己做工賺的錢都花在了網吧里。

無錢回家怕責罵他惡向膽邊生

200931,在外玩了幾天的劉小海身上沒錢了。回家吧,怕被媽媽責罵,因為有好幾天沒有回家了,媽媽一定很生氣。不回家吧,身上又沒錢了,上網也上不了。

左思右想后,劉小海決定鋌而走險。晚上,劉小海到一家工廠里偷東西,不湊巧的是,沒有偷到錢。實在沒東西可偷了,就偷了一把斧頭。劉小海想好了,搶劫時如果對方不肯給錢,就拿斧頭嚇他。

32下午14時許,精心準備的劉小海開始行動了。他隨身攜帶斧頭來到了受害人林強家,見大門緊鎖,便翻墻而入。

為給自己壯膽,劉小海一直將斧頭緊抓在手上。推開林強家的后門后,劉小海直接進到房間里。正在午休的林強被響聲驚醒了,看見劉小海,便大聲質問。劉小海不以為然,握著斧頭要求林強拿出幾百塊錢。

林強不甘就范,起身便來搶劉小海手上的斧頭。兩人搶了很久,最終六十出頭的林強成功搶下了斧頭。

斧頭被搶了,惱羞成怒的劉小海一把將林強按在地上,并拳腳相加。無奈之下,林強只得同意給錢,劉小海這才住手。林強爬起來,說家里窮沒有錢。
   
沒搞到錢,劉小海也沒法,只好離開。林強機智地跟在劉小海身后,在路上碰見了熟人后,兩人合力將劉小海送到派出所。劉小海束手就擒。
   
法庭上他聲淚俱下后悔莫及

劫案發生后,聞訊趕來的劉家父母積極賠償了受害人林強的經濟損失,取得了林強的諒解。

200933,劉小海被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執行逮捕。隨后,東臺市人民檢察院對劉小海提起公訴,指控其犯有搶劫罪,要求對其定罪量刑。

423,東臺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此案。庭審中,劉小海悔不當初。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劉小海辯稱自己不是故意使用斧頭將被害人砍傷,只是搶斧頭過程中將被害人劃傷。

在法官的教育下,劉小海表示已認識到行為的錯誤,知道自己犯很大的罪,想得到寬大處理,保證以后不上網吧,不做違法的事情,請求從輕處罰,希望能早日回家。

綜合考量之后,法院最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這才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文中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