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日前,太倉法院迅速反應,妥善應對,與璜涇政府、公安局共同努力將一起矛盾激化案件及時化解。

419下午,法院接到璜涇鎮政府、市公安局緊急電話,稱法院正在執行的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中受害人突然死亡,因被執行人未作任何賠償,情緒激動的申請人家屬將受害人尸體拉到被執行人家中,并集結親屬50多人圍堵被執行人家,逼被執行人支付賠償款,矛盾一觸即發。

接到信息后,太倉法院高度重視,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分管執行的副院長與執行局長立即趕赴璜涇,同時迅速將相關情況向上作匯報。

經查,200864,本案被執行人馮某駕駛普通貨車與本案申請執行人張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致張某倒地受傷。經法院審理,依法判決馮某賠償張某各項損失合計近15萬元。判決生效后,馮某未履行賠償義務,張某于200948向法院申請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馮某本人避而不見,反讓其病弱的妻子出面,并未作任何賠償。2008416,張某死亡。張某親屬認為,被執行人故意回避,根本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故而引起矛盾激化。

找到癥結之后,法院與璜涇政府、公安迅速制定應對措施。首先穩定雙方當事人的情緒,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然后,召集被執行人的妻子和申請人的親屬代表到璜涇鎮派出所分別做工作。法官對被執行人的妻子進行了析理,向其點明逃避執行的利害,同時也對申請人親屬的不理智舉動進行了教育。經過努力,雙方的矛盾沖突有所緩和。這時法官再將雙方當事人召集到一起,協商解決問題。至夜里九時,經法院、公安局、璜涇鎮政府的共同努力,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協議。考慮到被執行人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申請人親屬同意由被執行人妻子當夜先借款2萬元交付法院,第二天再向法院交付2萬元。申請人親屬將尸體火化,剩余部分賠償款再由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協調。

至目前,尸體已火化,4萬元賠償款已支付至法院,剩余部分賠償款正在協商之中,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