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日前,被告人俞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判處免予刑事處罰。
2009年1月28日下午,被告人俞某在該區工業園區王某家與前來討要女兒工資的張某(男,41歲,本案被害人)及其妻弟劉某發生沖突,后被告人俞某將張某打傷,致張某左上頜骨額突、左側眼眶內側壁骨折。經鑒定,張某損傷程度屬輕傷。案發后被告人俞某與被害人張某達成調解協議。鑒于被告人俞某認罪悔罪,且被害人張某對被告人俞某表示諒解,故法院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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