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新年伊始,常州天寧法院行政庭按照院黨組的部署積極投身2009案結事了年活動,為最大限度地實現案結事了、定紛止爭,法院與天寧區(qū)房產管理局、茶山街道攜手召集數十名當事人對一起行政訴訟案件進行庭前協商。經過三次協商以及一次上門走訪,八旬夫婦的晚年居住問題得到妥善安置和切實保障。白發(fā)蒼蒼的老人,感激法院解決實際問題的同時撤回了行政訴狀。

原告吳某某夫婦均已八十七歲高齡,生有三子二女。老夫婦長期與小兒子共同居住生活,也因為瑣事與小兒子產生家庭矛盾,最近幾年發(fā)展到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罵。老人認為小兒子的房產中有兩間是自己建造的,不應登記在小兒子名下,遂起訴法院要求撤銷房管局頒發(fā)給小兒子的房產證。行政庭受理案件后,承辦人分析案情考慮到老人長期和小兒子居住,如果簡單下判,無論哪一方輸贏,判決的結果均容易進一步激化家庭矛盾,而八旬老人作為弱勢群體勢必受到肉體和精神上的傷害,甚至有家難回。經過匯報庭長后,行政庭積極發(fā)揮訴調對接工作的優(yōu)勢,主動聯系區(qū)、街道兩級政府,承辦人并趕到現場查看提出可行性建議,共商協商方案。行政庭連續(xù)三次邀請區(qū)房管局、當地村干部以及老人的另外四個子女參加協商,足足用三個下午的時間,對爭議的焦點兩位80多歲老人的居住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并反復修改調整。小兒子夫婦共有三幢房屋,現在和老人合住第二幢。經過承辦人的耐心勸說,老人同意換房居住到第三幢,通過對小兒子的批評,其也承諾今后善待老人如遇到拆遷負責老人不低于60平方米房屋的安置。八旬老人現在和今后的居住得到了法律切實的保障。行政庭訴調對接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