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司法防線抵御金融風險??訪全國人大代表、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
作者:轉載《江蘇法制報》 發布時間:2009-03-05 瀏覽次數:2884
筑牢司法防線抵御金融風險
??訪全國人大代表、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
□本報記者徐 育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前夕,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愉快地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
記者:去年上半年以來,受國內產業政策調整及出口退稅率、匯率、利率、原材料價格、勞動力成本變化等國內、國際因素的影響,我國的宏觀經濟形勢發生了較大幅度的波動,由此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在司法領域已有明顯反映。特別是進入下半年以來,由于日益蔓延的國際金融危機引發的疊加效應,國內經濟下行的壓力進一步加大,從我省情況看,對司法審判工作產生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公丕祥:一是借款糾紛案件大量增加,企業融資債務糾紛涉及金額巨大。2008年,全省法院共新收各類一審借款合同糾紛案件87868件,標的額224.49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6.61%和76.38%,標的額增幅遠遠超過案件數量增幅,借款合同金額明顯上升。其中,因資金周轉困難而引發的企業間借款糾紛和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增長迅速。2008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審企業之間借款糾紛案件1764件,同比增長131.56%;新收一審民間借貸糾紛案件51314件,訴訟標的額達54.5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3.54%和111.72%。
二是買賣合同糾紛快速增長,因主動違約引發買賣合同糾紛的比例大幅上升。2008年,全省各級法院新收買賣合同糾紛72237件,標的額114.52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2.80%和43.49%。受信貸政策調整、原材料價格波動和市場供求關系等綜合因素的影響,一些簽訂合同時有利可圖的交易到履行時已無利可圖甚至必然虧損,部分企業往往選擇主動違約,引起買賣合同糾紛頻發。例如,2008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審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案件12603件,同比增長了386.23%。
三是破產案件涉及的債權數額和企業職工人數大幅增加,民營企業破產比例明顯加大。2008年,全省法院受理破產案件320件,僅比2007年多3件,但所申報的金融債權共計134.27億元,是2007年的5.3倍;審結案件共涉及企業職工23.5萬人,是2007年的2.51倍。從涉案企業來看,國有企業與集體企業分別為93件和58件,各類有限責任公司、外資企業等共計169件。這是自1988年企業破產法實施以來,我省首次出現非國有、集體性質企業破產總數超過國有集體企業破產總數的情況,一定程度上說明民營企業等非公有制企業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更加嚴重。從受理時間段上看,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企業破產案件135件,下半年達185件,呈現快速上漲勢頭。說明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蔓延,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壓力進一步加大。
四是房地產交易合同糾紛案件增長迅速,引發關聯行業的連鎖糾紛明顯增多。受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的影響,2008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審房地產糾紛案件7116件,同比增長54.03%。其中,新收一審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件達4764件,較同期增長139.16%。反映出房產交易市場的低迷。由于無法及時回籠開發資金,房產商不能近期清償銀行債務和支付工程款,造成建筑商亦無法向建筑材料供應商及時支付貨款、無法向建筑工人支付工資報酬。隨之帶來的借款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接連發生。因房地產糾紛引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開始顯現。
此外,與宏觀經濟形勢關系密切的證券類糾紛、保險類糾紛、股東權益糾紛等商事案件均呈現大幅增長的勢頭。可以預見,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繼續蔓延,相關案件還會進一步增多。
記者:當前,企業主“棄企避債”和金融機關“扎堆訴訟”問題突出,給法院審判工作帶來新的困難。快速蔓延的經濟危機不僅影響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場的不安,給法院依法處理相關糾紛帶來了哪些困難?
公丕祥:企業主“棄企避債”現象大量出現,給法院處理相關糾紛造成困難。自去年上半年以來,全省各地均出現了企業因經營不善,企業主棄企逃債的事件。這在外向依存程度高、中小企業集中的蘇南地區更為突出。僅蘇州一地,2008年全市兩級法院共受理因企業投資者逃逸所引發的商事糾紛案件達1590件,同比上升了123%。這些投資企業的業務配套企業眾多,企業主撤資逃跑直接導致配套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資金困難,進一步引發連鎖反應。如昆山星富超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臺灣管理人員突然撤離,引起1200多名職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金,100多家供應商向法院起訴追索貨款。這些案件進入訴訟后,大部分企業已經資不抵債,判決內容無法兌現,在債權難以實現的情況下,極易引發哄搶企業財產以及集體上訪事件,給法院審判執行工作造成嚴重困難。
因金融機構“扎堆訴訟”引發系列案件,給企業生存帶來巨大困難。如去年年初無錫法院受理的無錫長椿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系列案,在中國銀行無錫分行首先啟動訴訟后,華夏銀行、中信銀行等六家銀行獲悉后連夜擬寫訴狀,申請訴訟保全。銀行的大規模訴訟立即引起其他債權人恐慌,長椿公司的上游原材料供應商、典當公司、借款合同保證人等相繼起訴,短短幾天內形成36起訴訟,涉及金額超過2億元,其中3/4以上為金融債權。又如,
記者:經濟關乎民生,經濟影響穩定。受宏觀經濟形勢影響,涉及民生利益的各類社會糾紛也呈現上升勢頭,人民法院保障民生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壓力更加明顯。民生類案件和群體性糾紛呈現增多趨勢,法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壓力進一步加大,主要是哪些民生類案件呈現快速增長?
公丕祥:以勞動爭議為代表的民生類案件呈現快速增長的勢頭。2008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審勞動爭議案件29862件,同比增長了139.28%。由于勞動關系在生產關系中的基礎性地位,隨著經濟發展困難的持續,相關的就業、養老、醫療、保險等民生利益糾紛案件還會大量增加。
群體性糾紛的因素不斷增加。特別是一些企業主采取“棄企避債”等方式逃避企業債務,造成社會恐慌。債權人集中提起訴訟,造成企業停產歇業甚至破產,直接影響到職工的生存,容易引起群體性對抗。如,淮安市新聯化纖有限公司系列一案中,在無錫相關法院應債權人申請對該公司的設備、房產進行財產保全時,引發了1000多名職工集體圍堵公司大門的事件,職工聲稱企業的財產屬于集體所有,被外地人拿走職工就無法生存。另外,在當前企業資金鏈趨緊的情況下,民間借貸缺乏規范,非法集資現象有所抬頭。如,南京中院已審結的“許官成等集資詐騙案”,涉案被害人多達800多人,事發后被害群眾經濟損失巨大,情緒很難控制,給法院維護社會穩定帶來很大壓力。
經濟糾紛的日益增多,各種利益沖突日漸加劇,對社會治安形勢產生深刻影響。由經濟糾紛所引發的暴力討債、綁架、哄搶等民轉刑案件將會更加突出,流動人口犯罪、多發性的侵財型犯罪和非法集資、傳銷、地下六合彩等涉眾型的經濟犯罪將會明顯增多。
記者:面對困難的經濟形勢和艱巨的司法任務,我省各級法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全力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公丕祥:針對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在司法審判工作中的反映,早在去年8月,省法院就專門組織力量,對經濟形勢變化引發的各類經濟糾紛開展了專項調研,并向省委作了專題匯報,提出了相關司法建議。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高度肯定。省委梁保華書記專門作出批示:“省高院的調查報告很好,對當前宏觀經濟環境發生變化、民商事矛盾和糾紛增多的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分析,提出的對策和建議切實可行。希望各級法院切實發揮審判工作服務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作用,在各級黨委領導下,采取多種措施綜合預防和減少糾紛發生,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省政府羅志軍省長批示指出:“省高院服務大局的意識和做法很好。請有關部門專題進行分析研究,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各地法院也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調查研究,積極提出司法建議。如蘇州等地法院就企業主“棄企避債”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作了報告,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在黨委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及時采取相應的司法、行政措施,加強對企業監管,有效遏制了“棄企避債”現象的蔓延。
同時,為積極應對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帶來的影響,省法院自去年9月份起相繼出臺了《關于積極應對當前宏觀經濟環境變化為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關于切實加強涉及民生案件審判工作的意見》、《關于為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醫患糾紛調處工作的意見》等涉及經濟、民生審判的規范性司法文件,以指導全省法院依法審理好因經濟環境變化引發的涉及金融、債務、房地產、企業改制、破產重組等案件。今年1月,省法院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關于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司法應對措施》。省法院專門成立了由院領導擔任組長,相關業務部門參加的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司法應對工作小組,負責收集和研究在司法審判實踐中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制定相應的應對意見和措施,并督促有關司法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全省大部分中院和基層法院也成立了相應工作機構。
另外,針對當前審判實踐中企業面臨的困難,法院在審理各類經濟糾紛案件中,切實發揮司法能動作用,用足、用好司法手段,全力保障企業健康平穩發展,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恢復生機。一是建立案件受理“綠色通道”,依法受理因經濟形勢變化引發的各類訴訟,積極引導各類矛盾糾紛通過司法軌道有序解決;二是慎重妥善運用訴訟強制措施,堅持既能夠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又能保證債務企業正常經營的原則,采取靈活多樣的訴訟保全措施,盡可能地減少有挽救希望的企業關門倒閉。三是以促進交易為原則,規范市場秩序。從嚴把握合同的解除、撤銷、變更,不輕易認定合同無效,積極促進合同履行。四是積極運用破產重整等法律手段,挽救停產倒閉企業。去年12月,通過蘇州吳中區法院的大力協調,涉及20多億元的債務、3000多名職工的蘇州雅新電子(蘇州)公司和雅新線路板(蘇州)公司通過了破產重整方案,恢復正常生產經營,被《人民日報》譽為破產企業“復活”第一案。
記者:當前,國際金融危機仍在進一步蔓延,對我國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仍未見底。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圍繞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方面,還有哪些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司法措施?
公丕祥:省法院將組織力量,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涉及經濟領域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活動,深入分析經濟形勢復雜變化和經濟困難明顯增多在司法審判領域的具體反映,及時提出司法建議,為各級黨委、政府提供及時準確的社情民意和重要的預警情況。目前,省法院司法應對工作小組正在抓緊制定涉及企業破產重整、訴訟保全、勞動爭議等規范意見,進一步提高增強司法應對措施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于在新形勢下依法妥善審理復雜經濟糾紛,各地法院都有一些成功的做法。省法院將組織力量,對各地處理典型案件的做法和成效進行認真整理,總結成功經驗,及時推廣全省。從今年3月1日起,組織各級法院開展以深入企業調查研究、積極開展法制宣傳、舉辦相關法律培訓、幫助開展風險排查、積極提出司法建議為主要內容的聯系企業活動。組織全省各級法院的廣大法官深入企業,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同時,延伸審判工作為企業服務的職能,促進企業發展,保障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另外,省法院黨組高度重視發揮基層法院的職能作用,在這次全國“兩會”之后,將組成由院黨組成員帶隊的調研小組,分專題到各地區基層法院開展司法調研,加強分類指導,檢查相關司法應對措施的落實情況,協助解決突出司法難題,不斷增強基層司法能力,切實筑牢抵御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第一道司法防線。
20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