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富家女為討男友歡心 以色“借”錢犯搶劫罪受刑
作者:周玉萍 居敏曉 發布時間:2009-03-03 瀏覽次數:1047
本網無錫訊:17歲女孩樂樂為討男友歡心,假扮富家女與其交往,暗地里又以交友名義向其他男青年“借”錢,以緩解經濟上的窘迫,到最后竟用安眠藥實施搶劫。近日,江陰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樂樂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樂樂是甘肅人,自幼母親去世,父親再婚,和二個弟弟隨祖父母生活。因家庭經濟狀況及學習成績較差,小學畢業就輟學在家。2007年7月,樂樂隨姑姑到江陰務工,并與姑姑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由于來自貧困的農村,樂樂生活一向儉樸,所掙工資大部分寄給老家。然而隨著一場戀愛的到來,樂樂的心理出現了巨大的變化。2008年初,樂樂與同事文清開始戀愛,為了給男友好的印象,樂樂稱自己是富家女,爸媽在甘肅做生意,爸爸是老板,母親開奔馳,家人為了鍛煉自己獨立生活的能力才把她送到江陰的姑姑家。文清見樂樂可愛單純,對她所說的話深信不疑,兩人很快如膠似漆,開始了同居生活。
半年后,樂樂和男友一起離開務工的企業,整日無所事事,隨著兩人的積蓄逐漸用完,樂樂開始擔心自己編織的謊言會被男友揭穿,于是為了繼續偽裝富家女以討好男友,樂樂暗地里以交友的名義與其他男青年發生關系,并向他們伸手“借”錢。而當樂樂每次拿回一二百元錢時,都會以“家人擔心亂花錢,每次只給一二百”為由搪塞男友。
2008年10月初,樂樂結識了同在江陰務工,年近40的安徽籍男子高波,并時常留宿在高波的租住地。通過短暫接觸,樂樂知道高波身上有8000元積蓄,于是她決定找機會將那筆錢占為己有。
該案被提起公訴后,承辦法官在審理中發現,除了被告人樂樂的男友不知樂樂的真實身份,其他朋友也都一直被蒙在鼓里。而承辦法官在與被告人交流時發現,被告人不但善于掩蓋自己的身世,而且完全沒有少女的羞恥心,從小受家庭環境的影響,在人格上有極大的缺陷。為了幫助樂樂能有一個正常的心態面對生活,甚至面對法律制裁,承辦法官特地邀請了心理咨詢師為其進行心理測評及矯正。法院宣判后,被告人樂樂也表示自己會好好接受改造,將來重新面對生活,重新做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