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靠著打工維持生計的新市民張強,工作時不慎從三樓跌落導致八級傷殘,生活也隨之陷入困境。然而,想要維權談何容易,由于當初他是通過朋友的介紹到出事工地工作的,工資和支付情況一概沒談,連雇主是誰都不清楚。就在張強一籌莫展之際,無錫南長區法院的法官卻給了他莫大的支持,多次耐心的調解和釋法后,工地承建者最終承諾一次性支付張強9萬元。

20087月的一天,在張強工作的工地上,大家都累了一天有些疲倦。此時,張強在三樓的樓梯上認真地鋪著地磚。由于樓梯上沒有安裝扶手,突然,他只覺得自己一腳踩空,接著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根據法醫的鑒定,張強的傷殘等級達到了八級。事故發生后,工地認為張強根本不是自己的員工,因此拒絕作出賠償。無奈之下,張強選擇了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要求工地的承建單位某建設公司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150000余元。但由于張強當初僅僅通過一個在事發工地干活的朋友介紹到該工地工作,而且才干了6天活,所以他連雇主是誰都不清楚,還一直簡單地認為干了活就自然會有人結錢給自己。被告的態度也很強硬,堅稱原告告錯了對象,不愿意承擔責任。開庭過程中,雙方始終爭執不下。承辦法官感覺到了案件的棘手,通過認真的分析,她認為案件要從被告建設公司身上打開突破口。于是多次組織調解,不斷引導被告換位思考。最終,被告承諾一次性支付原告9萬元。此時,原告席上的張強終于長長舒了一口氣,他感激地對著法官說:“我懸了8個月的心終于可以放下來了!太感謝您了!”

法官提醒:由于新市民工作性質特殊,他們往往較普通市民更容易遭遇工傷等情況。因此,新市民們在平時就應當注意搜集與自身權益相關的材料和信息,當遇到類似上述的情況后,也應當及時通過有效的渠道正確維護自身的權益。(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