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法院今晨強制執行一起場地遷讓糾紛
作者: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2-11 瀏覽次數:949
2005年11月,南通市濠河風景名勝區管理處經過招投標將本市青年中路體育公園地下展館對外出租。2006年6月,為扶持承租人經營發展,管理處將地下展館南側地下約960平方米場地臨時免費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此區域開設了跆拳道館和茶座。體育公園一帶風景秀麗,周邊休閑配套措施完善,建成后成為市民余暇時休閑娛樂的的好去處,人氣漸旺,尤其是晚間,體育公園內游人如織。但由于車位緊張,不少前來游玩的市民只能將自駕車停泊在公園內親水平臺上,既影響了景區環境,又存在安全隱患。鑒于此,管理處決定收回免費借出的區域,恢復其停車效用以緩解公園內停車難。管理處的要求遭到承租人拒絕,遂提起訴訟。崇川法院審理后支持了管理處的訴訟請求,判令承租人遷出該場地,但承租人未能自覺履行該判決。
2008年5月,應濠河風景管理處的申請,本案進入執行程序。執行中,法官發現跆拳道館經營期間有數百名學員已經交納學費。此時如果輕率執行,勢必會使數百名跆拳道學員的利益造成影響。為盡可能避免處理糾紛過程中生成更多的糾紛,崇川法院暫緩采取執行措施,責令被執行人在合理期限內妥善善后,維護好廣大學員的利益并主動遷出。2009年春節過后,大部分學員學期屆滿,此時承租人仍拒絕遷出。此時,崇川法院認為強制執行時機已經成熟,
南通崇川法院院長陳勇介紹說,濠河風景區是南通的亮麗名片,也是所有南通市民的公共花園,人民法院應當自覺發揮司法職能,服務和保障好濠河風景區的管理、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