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江蘇省響水法院對一起新疆籍被告人買買提?益明盜竊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被判處罰金人民幣2400元。

被告人戶籍地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阿克蘇市虹橋區(該身份情況系其自報),經審理查明,2008117日上午,被告人買買提?益明在縣農業銀行門前,尾隨騎自行車的張某,將張某放在上衣右邊口袋內的1200元人民幣及一本郵政儲蓄存折竊走,后被路邊群眾抓獲。案發后,公安機關扣押贓款人民幣1200元及郵政儲蓄存折一本,已發還被害人。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買買提?益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被告人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逐作出上述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