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抽煙遭阻止 醉漢揮拳打傷人
作者:劉秋蘇 發布時間:2008-12-09 瀏覽次數:957
本網徐州訊:因酒后上公交車后抽煙遭到乘客的阻止,竟而尋釁滋事動起武來,結果身陷囹圄。日前,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朱為民有期徒刑1年。
現年31歲的被告人朱為民,系豐縣順河鎮農民。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朱為民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被告人朱為民積極賠償被害人錢軍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法院遂對其酌情作出予以從輕處罰的判決。
本網徐州訊:因酒后上公交車后抽煙遭到乘客的阻止,竟而尋釁滋事動起武來,結果身陷囹圄。日前,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朱為民有期徒刑1年。
現年31歲的被告人朱為民,系豐縣順河鎮農民。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朱為民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被告人朱為民積極賠償被害人錢軍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法院遂對其酌情作出予以從輕處罰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