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曉虎:以“三個至上”推進法院工作再上新臺階
作者:邱曉虎 發布時間:2008-09-08 瀏覽次數:3368
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勝俊提出人民法院工作必須以“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思想。誠然,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人民法院要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實現各項工作的與時俱進,必須始終堅持“三個至上”,惟有此才能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不斷前進,才能戰勝前進道路上的一切困難,才能真正捍衛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利益。
堅持“三個至上”,首先必須確保人民法院工作朝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堅持黨的事業至上,既是政治立場問題,更是政治責任和政治任務。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承擔著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審判和強制執行等重要司法職能,人民法院工作更是黨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對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新要求、新形勢、新特征,法院工作成效如何,直接關系著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法院要堅持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緊扣黨委重大工作部署,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鑒別力和政治敏銳性,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中心工作,堅持和諧司法理念,自覺并善于運用法律手段調節經濟社會關系,真正了解大局,洞察大局,把握大局,在大局中擺正位置、奮勇拼搏、爭先創優,扎實開展審判執行工作。惟有此,人民法院才能正確認識、分析、判斷問題,堅決有效地抵制各種錯誤思想、錯誤傾向的干擾,才能更好地發揮司法職能,保障國家安全,促進社會穩定,實現社會和諧,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
堅持“三個至上”,必須牢牢把握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人民利益至上是黨的根本宗旨的要求,就是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利益作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也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最終目的。伴隨著“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在全國范圍內的熱烈開展,“立法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進一步深入人心,如何更好地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成為法院工作的著力點。人民法院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理念,按照司法為民要求,使法院工作的成效更多地體現在改善民生、維護民生、保障民生上,為人民安居樂業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務。要注重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采取有效的便民利民措施,切實方便群眾訴訟,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不斷增強,對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新的期待和更高的要求,只有把握這些新期待新要求,法院工作才能取得人民滿意的效果,才能贏得人民的擁護。因此人民法院不僅要做到保障社會平安,還要維護社會和諧;不僅要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還要保護其社會政治權利;不僅要公正司法,還要公開透明;不僅要維護公民合法權益,還要保障公民有效參與訴訟活動等。
堅持“三個至上”,必須切實發揮人民法院的審判職能。堅持憲法和法律至上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作為國家法律的執行者,憲法法律至上就是要求人民法院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堅決抵制權力的非法干預,以及人情、利益的影響和誘惑,嚴格實施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工作思路上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做到“四個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推動發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更加注重促進和諧。從而進一步發揮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的嚴打與綜治功能,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安全;進一步發揮民商事審判化解矛盾、促進發展的功能,努力維護和諧誠信的生產生活秩序;進一步發揮行政審判的保護、支持和監督功能,大力促進“官民”關系和諧;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最大程度實現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展現便民、人文的特色,切實加大立案工作力度;進一步強化依法糾錯和息訴工作,充分發揮審判監督職能作用;進一步夯實司法為民根基,加強人民法庭建設,最大限度地實現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