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分析當前案件質量評查存在問題并提出建議對策
作者:溧水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8-15 瀏覽次數:1599
今年上半年,溧水法院審管辦對各業務庭審、執結的部分案件進行了歸檔前檢查,從檢查的結果看,卷宗的裝訂整體較以前整潔、規范,但案件質量仍存在很多瑕疵,主要體現在,一是案件程序上存在問題,傳票或法律文書送達不規范,隱形超審限現象時有發生;庭審筆錄、合議庭筆錄無承辦人或合議庭成員簽名;簡轉普案件未按規定組成合議庭;執行案件款項交接手續不健全,記載不全面。二是卷宗裝訂中存在的問題,卷宗內部裝訂順序不規范,有倒頁、掉頁的現象;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沒有裝訂副卷;有些易褪色的證據材料無復印件入卷,還存在漏編、錯編頁碼的現象。
針對上述問題的存在,該院審管辦在督促審判人員及時整改的基礎上,經過認真分析,提出如下建議,以期對案件質量有更大程度地提高。
一、強化責任意識,提高案件質量。對照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難看出,很多瑕疵是由于工作馬虎、粗心造成,因此案件承辦人應加強責任意識,嚴格案件審限,從送達開庭傳票至審理結案件后送達法律文書均應按照案件審理程序操作,為下一步的卷宗裝訂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二、加強對書記員、速錄員的培訓,提高工作責任心。由于案件增多,業務庭法官壓力增大,絕大多數案件審結之后卷宗都由書記員整理、裝訂。由于部分速錄員上崗前沒有進行相應的業務培訓,沒有意識到卷宗裝訂工作的重要性,導致裝訂卷宗時出現諸多問題。鑒于這一原因,應加對書記員、速錄員的培訓,使他們更好地服務于審判。同時書記員、速錄員也應提高工作責任心,不能只負責機械地裝訂,對程序中出現的問題視而不見,在裝訂過程中對案件承辦法官一些不規范的做法進行提醒和建議,形成和諧互動的審書工作模式。
三、樹立法官是案件質量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嚴把案件質量關是每個審判人員的職責,案件評查中突顯的問題雖然是程序上的不規范或工作中不細致導致,但這些問題如果不及時加以改正勢必會影響我院的審判大局。因此要杜絕前述問題的發生,審判人員在卷宗裝訂前應認真翻閱把關,裝訂后進行初步檢查,盡到案卷封底審核人的審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