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妻買單 缺席判決公正還
作者:戚新明 發布時間:2008-04-18 瀏覽次數:1256
本網揚州訊:丈夫將已經懷孕的第三者帶回家,竟然由妻子為打胎費買單。近日,高郵法院界首法庭審理了這樣一起離奇的離婚案件,原告黃某在丈夫王某不知悔改的情況下,終于用法律武器結束了自己噩夢般的婚姻。
原告黃某于1990年結識被告王某并建立戀愛關系。1991年12月王某招婿到黃某家,次年生育一子。王某于1997年去東北打工期間結識了一東北女子并致其懷孕,將打工掙的錢揮霍一空。2002年,王某竟將懷孕的東北女子帶回家,其妻黃某顧及夫妻感情,含淚為已經身無分文的丈夫支付了東北女子的打胎費。面對妻子的寬容,王某仍不愿安分地過日子,于2004年6月拋下妻兒不辭而別,至今下落不明。黃某忍無可忍,向高郵法院起訴,要求與王某離婚。
法院通過公告向被告王某送達了開庭傳票。由于王某一直未到庭應訴,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缺席審理了此案。合議庭查明,被告王某犯有生活作風錯誤,系導致夫妻關系惡化的主要原因,且雙方分居已逾兩年,應當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最終依法缺席判決準許黃某要求與王某離婚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