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元夢的破滅
作者:同忠 發布時間:2008-03-25 瀏覽次數:1063
本網淮安訊:淮安市淮海東路34號地段(原市花鳥市場)的土地使用權人淮安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交通公司)于2001年4月將該塊場地出租給李某等使用,租賃合同至2003年3月期滿,此后雙方未再續約,但李某一直占用該場地繼續經營。
2006年11月交通公司訴至淮安市清河區人民法院,請求排除妨礙。訴訟中,李某得知交通公司準備將該塊場地出讓作商品房開發。李某認為發財的機會來了,便以名貴花木搬遷將造成損失為由,要求交通公司賠償其102814000元損失費,否則拒絕搬遷。李某還多次纏訟、上訪,欲以造成社會影響,給法院施加壓力。清河法院在審理中經調解不成,判決李某10日內搬遷。
因李某未能自動履行判決書確定的搬遷義務,2007年8月,交通公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清河區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后,院長、局長親自過問此案,承辦人也制訂了詳細的執行預案。在請示區、市領導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