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朱某原是東臺市富安鎮某浴室的一名鍋爐工,每月的收入就是老板發的工資,馬馬乎乎地過日子。每天工作之余,看著浴室里不斷進進出出的人群,看著從老板手中不斷賣出的澡票,看著不斷被鎖進抽屜里的鈔票,已過不惑之年的朱某也漸漸地眼饞起來,整天思索著怎樣能多賺點錢。

一天,朱某不經意間聽到了一位前來浴室洗澡的顧客和老板的對話,由此萌發了一條生財之道。原來該顧客詢問老板若是一次性多買幾張月票,能否再便宜些。老板的回答則是月票已經是優惠了,再繼續優惠,浴室就該賠本關門了。于是,第二天早上,朱某拿著浴室的幾種不同類的澡票,來到打印社,以浴室的名義打印各類澡票。隨后,又去偷偷地仿照澡票上加蓋的印章,刻了一枚老板的私章。萬事俱備后,朱某一個人躲在房間里給每一張澡票都加蓋上印章,看著偽造后成型的澡票,臉上不自覺地露出欣喜的笑容,幻想著手中攥著滿把的紅票子。

2005年起,朱某以內部銷售優惠澡票的名義,先后向34人售出了女浴月票221張、男浴普座月票163張、男浴雅座月票75張,共騙得人民幣17388元。正當朱某依舊為自己想出這個賺錢的法子沾沾自喜、依舊沉浸在天降橫財的喜悅中不能自拔時,老板無意中察覺到所收到的澡票有部分看上去有點不對勁,仔細核對后,發現和自己印制的確有細微差別,肯定是有人偽造澡票,從中牟取利益,想到這里后,老板趕緊去派出所報案。派出所接到報案后,立即偵察,順藤摸瓜找到了朱某。

在鐵的事實前,朱某供認不諱。東臺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騙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構成詐騙罪,應予科刑處罰;但被告人朱某到案后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依法對其從輕處理,于是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