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繼中院徐清宇院長對信息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后,中院吳海龍副院長再次對信息工作作出批示。日前,亭湖法院召開專題會議重點學習兩位領導批示精神,并決心以批示精神為引領,化壓力為動力,盡快擺脫當前信息、宣傳調研三項工作被動局面。

一、暢通網絡聯動。建立健全大調研、大宣傳、大信息格局,明確全院中層以上干部、具有研究生學歷和在讀法律碩士的研究生干警為調研骨干,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三項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內勤為全院宣傳信息工作聯絡員,信息工作人員通過掛庭辦案,主動深入業務部門,挖掘信息源,幫助、指導各部門做好調研宣傳信息工作。

二、瞄準目標定位。該院黨組經過研究,將全年信息、宣傳、調研三項工作定位在全市前三位,并據此制定任務分解表,將下階段三項工作任務具體分解到全院各部門,明確各部門應報送的信息數和要發表的宣傳、調研文章數。為確保目標實現,將“比調研信息宣傳能力” 作為該院開展的“學、比、趕、超”百日競賽活動內容之一。同時,為辦公室配齊配強專職信息員、專職宣傳員,以推動三項工作確有突破。

三、推行成果通報。為及時掌握全院三項工作進度,督促任務落實,營造比學趕超的良好工作氛圍。下一階段,該院將繼續推行并加強調研文章、宣傳報道錄用情況和信息采用情況定期通報制,辦公室負責每月通報一次各部門和個人調研文章、宣傳報道錄用情況及信息的采用情況。

四、落實考核獎懲。將調研宣傳信息工作任務納入各部門和個人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將三項工作的完成情況與部門、個人評先評優相掛鉤。干部晉級晉職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任優秀調研宣傳信息工作人員。重新修訂《調研信息宣傳工作意見》,加大對高質量的精品調研宣傳信息成果的獎勵力度,調動廣大干警參與三項工作自覺性和能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