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女法官態度好,真負責!
作者:史玉玉 發布時間:2007-07-20 瀏覽次數:1171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的女法官態度好,真有耐心,她對待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使我們深受感動,”
說話的人叫陳計領,是新沂市嶂倉村委會支部書記。2000年8月,經新沂市嶂倉村委會研究決定,將位于該村西湖中節地6.58畝承包給楊允鋒耕種,并辦理了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期限至2027年8月。2004年,楊允鋒因經營板材廠需要,和其侄楊懷強商量,用西湖承包地1.1畝暫時更換楊懷強自留田1.5分,當時雙方并未約定更換的時間,也未辦理換地手續。因兩家關系較好,對自留田里的小樹也未作約定。
2007年2月,因新沂市205國道修路,該承包地被占用0.7畝。當征地補償款發放到村里的時候,兩家卻因補償款的分配發生了糾紛。楊允鋒認為:這是我的承包地,我也有承包證書,補償款理所應當歸我享有。而楊懷強認為:你已經和我換過地了,且我已種植該地近四年了,補償款當然應該歸我。村委會調解多次也未調成。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當兩家鬧得不可開交時,楊允鋒一紙訴狀將村委會告上了法庭,楊懷強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原告楊允鋒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村委會將土地補償款給付原告。庭審時,原告與第三人針鋒相對,互不相讓。承辦案件的女法官闞宏波意識到了該案矛盾的復雜和尖銳。在調解階段,由于第三人對樹木折價要價太高而未能調解成功。
休庭后,窗外雨下得正緊,當事人都滯留在法庭未能離開。闞宏波認為,此案如判決結案,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不見得就能解決。此刻當事人正好都未走,何不抓住這個時機再調解一次呢?闞宏波又將雙方請至辦公室,耐心地和他們談心,諄諄善誘的進行勸解,勸導雙方看在親戚的情分上,又同在一個村子里,互相多一些理解、寬容。面對女法官認真負責、盡心盡力的態度,原、被告和第三人都被感動了,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歷時近一年的糾紛終于落下了帷幕。而這過程中,闞宏波法官的工作態度、工作精神給當事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