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戰斗在基層法庭一線的普通的法官,在近二十年的法官生涯中,辦理案件3000余件,每年調解的案件都在80%以上,這就是新沂市人民法院馬陵山法庭庭長吳以虎。

他獲得全市優秀法官、調解工作先進個人、先進工作者稱號......。但不知不覺中,歲月已悄悄地染白了他黑發,額頭的皺紋也加深了許多.

心系百姓  司法為民顯真情

“做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種紅薯”,這句千古名言,在吳以虎身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證,他深知國徽的重量,把天平裝在心里,利為民所謀把便民訴訟服務落到實處。

2006年,馬陵山法庭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原告易某系外省人,又是一位女性,其在當地無親無故,吃住行極不方便,而被告家又地處偏遠地區,交通極不方便,他考慮到雙方當事人的實際困難,決定當天立案當天受理,在電話得知被告因交通不便無法及時前來應訴的情況下,立即驅車30余里,把法庭設在了被告家,并根據夫妻倆已分居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事實,動之以情,曉之以法,終于使雙方在友好的氣氛下,達成離婚協議。這次開庭對旁聽村民的觸動很大,起到了很好的普法作用,村民們說:“沒想到法官還會到我們這里來開庭,真方便……”。

注重調解  一枝一葉總關情

“化干戈為玉帛,握手言和”,這是他的追求,也是他經常思考的問題。幾年來,他帶領全庭以轄區穩定為前提,依法調解各種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減少矛盾的激化。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民事案件繁瑣細碎,特別是一些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案件雖小,但事關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如果圖省事、怕麻煩,一審了之、一判了之,然而當事人雙方的矛盾未能及時化解,勢必留下后遺癥。在工作中十分注重并善于做好案件的調解工作的他,總是能在法理和情理中找到一很好的結合點,化解矛盾,達到案結事了。

近幾年來,馬陵山法庭案件調解率一直居全院前列,案件調解率達75%以上,審結率達98%以上。在審理的原告尹某等人與楊某等人繼承糾紛中,被告楊某始終認為丈夫的遺產應由自己和兒子來繼承,教唆自己的兒子打電話謾罵自己的爺爺(原告尹某),致使雙方開庭時互相指責,言辭激烈,庭審調解中吳以虎抓住矛盾焦點進行調解,指出孝敬文母,尊敬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又跟原告尹某做工作,被告楊某在丈夫死亡撫養子女的困境,一番發自肺腑的話語,原告尹某終于作出讓步,最后雙方接受了調解,化解了公公與媳婦之間的恩怨,原告尹某主動撤回起訴。

扎根基層  默默奉獻不言悔

法庭是工作相對艱苦的地方,也是最鍛煉人的地方。吳以虎自部隊轉業后就一直在法庭工作。馬陵山法庭轄區5個鄉鎮,人口30余萬,全庭干警只有5人,農村群眾法制觀念淡薄,家庭觀念強,執法環境差,但他就是在這樣艱苦的條件下,憑著豐富的審判實踐和組織管理經驗,憑著人格力量,帶領全庭齊心協力,克服著種種困難。

根據法庭人員少,案件多的特點,每位法庭人員身兼數職,定目標、定任務,既分工,又合作,在他的帶領下,全庭人員團結一致,將審判工作推上了一個又一個新臺階。他有理解之心、能夠換位思考,多替當事人著想;他常常告誡自己要“推己及人”,糾正自己不符合法官職業道德的情感、欲念,在接待來訪群眾時能以誠相待,熱心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在辦案中,遇到當事人過激的言辭,甚至辱罵自己的話語,能保持平和的態度,冷靜對待,一笑了之。

回顧20年的法庭工作,他飽嘗了太多的酸甜苦辣,但他無怨無悔,是法庭的工作練就了他吃苦耐勞的精神,是法庭的工作讓他接觸了最基層的當事人,審判工作中掌握了調解藝術,為平息民間糾紛,化解社會矛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他把最美的青春獻給了馬陵山的法庭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