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68,徐州泉山法院成功調處28件系列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原告田志友等28人累計獲賠40余萬元。

原告田志友等28人均系徐州礦務集團公司職工,20066111730許,田志友等28人在組團乘坐徐州市駿馳汽車旅游客運有限公司的旅游大巴沿洗朔線由東向西行駛至110KM處時,因雨天路面濕滑,駕駛員超速行駛采取緊急措施操作不當,車輛發生側滑,致田志友等28人不同程度損傷。事故發生后,田志友等28人與徐州市駿馳汽車旅游客運有限公司就賠償問題多次協商無果。 200743,原告田志友等28人起訴到法院。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因雙方當事人對賠償數額產生較大分歧,使調解工作進展困難。為此,徐州泉山法院邀請了徐州礦務集團公司的工會人員,會同市旅游局的工作人員一道共同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促使雙方達成了基本的調解方案。在此基礎上,法院又積極協調保險公司先期預付給駿馳公司大部分的理賠款,使駿馳公司順利地交付給田志友等28人,最終使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