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曹某系中國銀行邳州市支行職工。2005930,曹某因加工經營需要,在新沂市信用合作聯社貸款2萬元,約定于2006930歸還。然而到期后,曹某并未按時還款。新沂市信用合作聯社多次催要未果后,于200742將曹某訴至新沂市人民法院。

在法院審理期間,曹某信誓旦旦,承諾于200758日前一次性還清貸款本息。然而履行期限屆滿后,曹某仍未歸還。2007522,新沂市信用合作聯社向新沂市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立案后,執行人員找到曹某的住處,然而曹某家是鐵將軍把門,執行人員詢問鄰居,鄰居稱曹某很長時間沒有回家了。后執行人員通過電話和曹某取得了聯系,曹某稱自己正在深圳籌錢,答應于2007610日前還清貸款本息。然而到期后,曹某再次失信。執行人員再次電話聯系曹某時,曹某卻始終不接電話。執行人員決定到曹某的工作單位??中國銀行邳州市支行尋找曹某,然而曹某好像早就預感到,一連幾天沒去上班。

2007614早上8點整,一輛地方牌照的桑塔納轎車停在了中國銀行邳州市支行的門口,車里的執行人員正在等候曹某的出現。825分,曹某像出洞的老鼠左顧右盼后,確定未發現可疑跡象,便大模大樣地走向中國銀行邳州市支行的大門,然而令曹某沒想到的是,自己還未走進邳州支行大門,執行人員已出現在其身邊,曹某慚愧地低下了頭。經過執行人員的批評教育,曹某只得乖乖地履行了全部義務。

鑒于曹某屢屢失信的行為嚴重妨礙了執行,新沂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對其罰款10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