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2007年4月12日清晨,鹽城市中級法院民一庭法官會同特邀調解員,專程赴射陽縣集中調解二審勞動爭議案件。一日內一次性調結40起勞動爭議案件,27日下午40名職工如愿獲得70萬元的補償。隨后他們派員到中級法院張貼感謝信、送錦旗,齊聲感謝中院法官為他們維護了合法權益。
這是一起集團訴訟案。起因于射陽某床墊有限公司2000年12月7日與射陽縣輕工業局簽訂了一份《資產變賣和職工安置協議書》,雙方約定:射陽某床墊有限公司以49.173萬元購買破產企業射陽縣某床墊廠資產并安置原廠職工。2000年12月底,由射陽某床墊有限公司重組成立的射陽縣蘇鶴床墊有限公司,與其所接收安置的一百多名原廠職工簽訂了為期5年的勞動合同,并替職工們交納了養老社會保險。但職工未安排工作崗位,有一部分職工雖被安排工作,但工作時間不久就停工待崗了。五年勞動合同期滿后,蘇鶴公司出具書面通知終止與部分職工的勞動合同。
部分職工不同意終止勞動合同,認為自己是蘇鶴公司在與輕工業局簽訂合同時同意接收安置的,雙方之間應該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關系,蘇鶴公司無權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5年來,蘇鶴公司未安排職工就業,應該支付職工待崗期間的生活費,且根據有關規定,除為職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外,還應該替職工繳納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蘇鶴公司認為雙方只簽訂了5年期的勞動合同,現合同期滿,企業不再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勞動關系終止符合法律規定。他們認為未安排工作的職工系企業富余人員,在訂立合同之初雙方就言明無工作崗位,企業只替他們繳納社會養老保險,企業不應該承擔職工未工作期間的生活費,不同意職工提出的上述意見。
失業,生活無保障,職工不干了! 2005年數名職工多次進京上訪,54名職工申請勞動仲裁,強烈要求保護自己的權益。然而,仲裁除了裁決蘇鶴公司承擔部分職工2005年的生活費外,對職工的其他的請求均予以駁回。勞資雙方不服仲裁裁決,紛紛訴至一審法院。一審法院多次做化解息訴工作,均因雙方對立情緒嚴重,差距太大,調解未果。一審法院判令蘇鶴公司承擔職工待崗期間的全部生活費用,駁回職工的其他訴訟請求。蘇鶴公司不服原審判決,2007年3月將40起勞動爭議案件一并上訴至鹽城中院。
40起上訴案件,事關社會穩定與和諧。鹽城中院民一庭決定由5個合議庭分擔40起案件的審理工作,采取現場集中調解的方式,力爭一次性調解結案。
2007年4月12日,該院由庭長許建兵和有著24年民事審判工作經驗的審判長武崇山以及特邀調解員等人組成的調解小組,奔赴射陽進行現場調解。調解現場充斥著火藥味,法官們按照預案在認真聽取雙方意見和各自要求的基礎上,提出了求同存異、縮小差距、力促雙贏的思路。同時本著為職工維權、照顧企業承受能力的思想指導,耐心細致地分別做雙方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向他們宣講法律規定,幫他們分析各自的利弊得失,要求雙方換位思考,在和諧中化解矛盾。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一天苦口婆心的調解,職工代表和企業法人達成了和解,一次性了結雙方所有的勞動糾紛,蘇鶴公司同意在原審法院判決給付職工待崗期間生活費的基礎上,再另行補償40名職工人民幣20萬元,并承諾排除一切困難,15天內將近70萬元現金匯入中院帳戶,以保證職工及早得到生活費和補償款。2007年4月27日下午,40名職工如愿從法官手中領取了補償款,個個臉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