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來自山東的邱某、喬某來蘇打工一年有余,卻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為了能找到生財的捷徑,他們想模仿新聞上看到碰瓷,撈一筆橫財,可沒有想到卻弄巧成拙變成了敲詐勒索。328,兩人被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拘役五個月。

200611191330分許,邱某與喬某經過事先預謀上了一輛受害人王某開的“黑車”,到了目的地后,喬某故意以付錢為由與司機說話,分散王某的注意力,而邱某則迅速下車跑到了汽車的后面蹲了下來。喬某付完錢后,王某倒車將蹲在地上的邱某“撞倒”,喬某立即大聲喊停車,并一把拉住王某說:“你把我朋友撞到了!”王某下車后,看到邱某倒在地上,但是他知道自己倒車的速度并不快,不可能將邱某撞傷。但是喬某與邱某不易不饒,要王某陪同二人一同前往醫院檢查。王某無奈只能開車送二人前往醫院,車上兩人要求私了,揚言如果王某不賠償就去舉報王某開黑車,同時提出了4000元的賠償要求。王某在二人的威嚇下,拿出了身上的1200元,然而邱某與喬某根本就不滿足,要王某打電話回家讓家人送前過來。王某隨即撥通了家人的電話,讓家人把錢送到醫院的停車場。王某的家人在接到電話后立即報了警,邱某與喬某隨即被當場抓獲。

法院審理后認為,邱某與喬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對被害人實施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公民私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