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367日,宜興法院對一起劫奪被押解人員案進行了為期兩天的公開審理,此案在江蘇省內屬首例。涉案人員6,其中被告人朱國強、朱幼君、余治平、馬文斌、蔣云霞以劫奪被押解人員罪被起訴,被告人薛建兵以窩藏罪被起訴。而被劫的薛平峰以脫逃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受到起訴。

此案由宜興法院刑庭庭長鄭東、審判員鄒亞鵬、潘明星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鄭東擔任審判長,鄒亞鵬主審此案。為了本案審理順利進行,該院在人員、車輛、法庭布置上做了精心安排,確保開庭的順利進行。

在法庭上,對劫奪被押解人員案,宜興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為:2006912日凌晨2許,宜興市公安局和橋派出所抓獲了涉嫌尋釁滋事罪的被告人薛平峰,審查后決定對其刑事拘留送宜興市看守所羈押。被告人朱國強得知后決定在被告人薛平峰被押解至宜興市看守所途中進行劫奪。為此,被告人朱國強安排被告人蔣云霞、馬文斌等人至和橋派出所打探消息,弄清和橋派出所押解被告人薛平峰的人員、時間及車輛號碼等情況,并讓被告人蔣云霞、馬文斌尋機通知被告人薛平峰,讓被告人薛平峰在押解途中以需小便為由下車逃跑,到時會有人接應;同時,被告人朱國強又安排被告人朱幼君、余治平糾集了王建忠、柴淘康等人(均另案處理),調集車輛,尾隨押解車輛,接應被告人薛平峰逃跑。當日下午1730分許,和橋派出所兩民警駕駛警車押解被告人薛平峰從和橋派出所開往宜興市看守所。在宜漕公路屺亭段,被告人薛平峰以急需小便為由下車帶銬逃竄,民警上前抓捕時,被告人朱國強安排的接應人員對民警進行攔截和毆打,將被告人薛平峰強行劫走,一民警被毆打受傷。2006914日晚上,被告人薛平峰要求被告人薛建兵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被告人薛建兵當晚將被告人薛平峰送至武進區寨橋鎮藏匿,并資助被告人薛平峰人民幣500元。2006917日下午,被告人薛建兵為被告人薛平峰提供衣服等生活用品過程中,被告人薛建兵、薛平峰被公安機關一并抓獲。

6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對所犯罪行均予以認罪。

此案備受關注,當天,多家媒體進行了現場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