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春佳節將至,徐州市泉山區法院進一步加大執行工作力度,使一大批復雜疑難案件得以順利執結。2007年2月13日,該院又緊鑼密鼓地執結了一拖欠農民工工資系列案。臨近春節,當朱躍進等14名農民工從執行法官手中接過拖欠長達四年多的工資款時,心情異常激動,表示要送錦旗、放鞭炮感謝法院和法官終于為他們討回了這筆血汗錢。
2002年12月,朱躍進等14名農民工在徐州徐州某公司承建的山東青島海廈置業有限責任公司東營分公司位于東營市東營新區職工住房85樓工程施工過程中,有高達50多萬元的工資一直被拖欠。2005年2月,經東營市東營區清理拖欠工程款領導小組辦公室幫助催討,徐州某公司施工項目部出具“兌付工人工資協議書”,承諾于2005年3月31日前付清,但徐州某公司并沒有履行協議,且經東營清欠辦以及14名農民工多次催討,一直拒不給付。2006年2月7日,朱躍進等14名農民工將徐州某公司和青島海廈置業有限責任公司東營分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請求判令被告依法給付工資及利息等共計509800元。
泉山法院受理后,分別于2006年2月27日、3月1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并在多次主持調解無效的情況下,于6月20日依法判決支持朱躍進等14名農民工討要拖欠其工資的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雙方都沒有提出上訴,但徐州某公司卻一直沒有履行該判決書所確定的給付義務。
2006年9月19日,朱躍進等14名農民工向泉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9月21日,該院依法傳喚徐州某公司法人代表范慶元,促其盡快履行給付義務,并表示如其不能盡快履行給付義務,法院將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9月28日,范慶元再次被傳喚到法院。通過法制教育和陳明相關厲害關系,范慶元表示愿意分期還款,并以個人的名義提供擔保,即本案的案款在四個月內付清,最后案款的結清時間為2007年1月28日,如有違約,個人愿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007年2月13日,協議到期后,徐州某公司并沒有履約給付全部案款,而朱躍進等14名農民工還在苦苦地等待著拿到這筆錢后回家過年。為此,執行法官將范慶元再次傳喚到法院,告知其如不能結清案款,即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并向其出具了司法拘留決定書。在這種情況下,范慶元才讓公司結清全部案款。至此,本案才得以順利執結,為農民工朋友討回了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