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六名外地來錫人員結伙至一社區停車庫,在制服車庫看管人之后,強行劫走了車庫內的數輛電動自行車及自行車。25,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該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

200698凌晨,被告人張某找到過去在網吧結識的龔某等五人,稱有一車庫可以搞電動自行車,看門的是個老頭,很膽小,由他負責搞定,于是張某等六人隨即來到無錫一居民停車庫。經分工后,先由三人掰開車庫窗柵欄,進入車庫內,對車庫看管人梁某捂嘴、按腿、掐脖并言語威脅,將梁某制服。之后其他幾人先后進入車庫,強行劫走車庫內的4輛電動自行車和1輛捷安特自行車。

無錫南長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等六名被告人結伙以暴力方法劫取公民財物,已構成搶劫罪,鑒于主、從犯的區分,以及部分被告人分別具有累犯、自首、立功、未成年等情節,遂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