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安徽省泗縣大莊鎮某村村民張某因復婚不成竟強奸前妻,911日,睢寧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張某和前妻路某因家庭瑣事經常發生糾紛,夫妻關系不和。路某無奈向法院起訴離婚。因張某游手好閑,經常離家外出,法院以公告送達的方式通知其到庭應訴。在張某不到庭的情況下,法院依法缺席判決雙方離婚。張某在外地回家后聽說路某已和自己離婚,即多次到住在睢寧縣李集鎮的路某娘家無理取鬧,要求和路某復婚。200182212時許,張某又到路某家糾纏路某。見路某還是不同意復婚,即起報復歹念,強行將前妻路某奸淫。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在明知夫妻關系已不存在的條件下,仍違背婦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強行奸淫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