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法院設立“青少年維權基金”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發布時間:2004-09-14 瀏覽次數:1527
常熟市法院“青少年維權基金”的資金來源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部分民營企業的慈善捐助款;二是法院設立的扶貧工作專項基金;三是民政部門的適當資助;四是法官個人捐款。維權基金的救濟對象是申請執行人家庭經濟困難,急需、特需執行款,而被執行人又下落不明,一時無法找到,或被執行人經濟貧困,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為確保基金合法、合理使用,常熟市法院成立維權基金管理領導小組,對維權基金的使用、管理進行監督,開設專戶,由專人管理,做到專款專用。
文章出處:常熟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常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