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燕萍辦理一般農村案件的流程大致是這樣的:

   當鄉親們帶著煩惱、忐忑的心情來到法庭時,陳燕萍總是以真誠的微笑相迎,請坐,倒茶,“坐下來,有話慢慢說”,然后開始耐心的傾聽。她一般不打斷鄉親們的話,而是任其宣泄,同時琢磨糾紛的癥結。

   立案后,陳燕萍會盡快到糾紛發生地,查看現場,向村干部、鄰居、當事人雙方了解情況。在處理相鄰關系、房屋買賣糾紛、承包合同糾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等案件時,更是堅持現場必去、四鄰必訪。有時就在現場召集原被告進行調解。

   在對案情心中有數的情況下,陳燕萍首先考慮的是如何通過調解化解糾紛。她善于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當事人身份和性格的差異,采取不同的調解對策,在法、理、情之間尋求著最佳結合點。為了解開當事人雙方的心結,她總是不惜心血一次又一次進行溝通、勸導,用一片真情去說服、感化,不到萬不得已,不輕易判決。

   在法庭上,陳燕萍十分注意平衡當事人的舉證能力,堅持做到對舉證能力較弱的群眾予以舉證上的指導。對雙方提交的證據總是嚴格審核,憑著細膩的審視和查證,在形式證據的迷霧中辨清案件事實。舉證期限屆滿后,只要不是惡意隱瞞證據的,對于新提出的證據,陳燕萍會耐心組織雙方進行質證。當事人調取證據確有困難的,陳燕萍會親自去調查證據。

   在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之后,雙方當事人在利益、情感上依然存在嚴重分歧、不同意調解的情況下,陳燕萍會及時作出判決。陳燕萍堅持向當事人直接送達裁判文書。這時她總是對敗訴方說“你可以上訴,但請再聽聽我的意見”,然后耐心向當事人再一次講法析理,對當事人提出的意見當場解答。

   無論在開庭審理時,在田間地頭調解時,在判決書上,陳燕萍都努力把法言法語轉化為老百姓通俗易懂、形象貼切的群眾語言,盡可能讓老百姓聽得清、聽得懂、聽得明。

   這就是陳燕萍的工作方法。

   這其中并沒有什么高深玄妙之處,她只是始終把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貫穿于辦案的全過程,用群眾認同的態度傾聽訴求,用群眾認可的方式查清事實,用群眾接受的語言詮釋法理,用群眾信服的方法化解糾紛。一句話,就是把黨的群眾路線落實到具體的審判實踐中。

   微笑傾聽,讓司法過程如春風送暖

 

  “法官不是官,不能擺官樣。”??陳燕萍語

 

   平時再忙再累,陳燕萍臉上總洋溢著春天般甜美的微笑。她用這真誠的微笑,送給當事人問候和鼓勵,驅走當事人的煩惱和不安,喚起當事人的真情與良知。常與她打交道的季律師說,不管當事人有多大的怨氣、怒氣,總能在陳燕萍的微笑中化解。

   采訪中,記者親身領教了這種微笑的力量。2個多小時的采訪中,她一人從容應對幾十位記者的輪番“提審”。記者們因為職業的關系,向她提出的問題往往帶“刺”,陳燕萍總是微笑著從容應對,有問必答,絕不繞圈子。采訪結束時,她的親和力和感染力贏得記者們熱烈的掌聲。

 

  “坐下來,有話慢慢說。” ??陳燕萍語

 

   陳燕萍認為,當事人往往需要一個情感宣泄的過程。作為法官一定要不怕受氣,耐住性子,聽當事人把話講完,通過傾聽與當事人進行情感交流、建立相互信任,了解當事人的心結,找到化解矛盾的切入點。

   一次,當事人朱某來回十幾遍反復嘮叨自己的訴訟理由,旁邊的人都打起了瞌睡,而陳燕萍卻是一邊靜靜地傾聽他的訴說,一邊琢磨矛盾的癥結,并不打斷他的話匣。

   直到朱某覺得已經沒話可說時,陳燕萍才向他講起法律的規定和處理的方案。

   沒等陳燕萍講完,朱某出人意料地說:“陳法官,你怎么說怎么好。你是第一個完完整整聽我說完理由的人。你尊重我,我也信任你。”

 

  “請相信我。我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復。” ??陳燕萍語

 

   記者采訪過的當事人一致反映:“陳法官說話親切、平易近人,沒有官架子。”接待中她總是說:“相信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復。”她善解人意,善于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著想。有時幾句貼心話,就疏導了當事人的情緒。

   做了20年入贅女婿的老李無奈地接受離婚的現實,前妻要求老李連夜搬家。陳燕萍阻止了女方:“就讓他再住一個晚上吧,明天到法庭辦理交接。”

   她像姐妹一樣一遍遍叮囑老李:

   “這9萬多塊補償款,你要存到銀行,不能隨便動用。”

   “你的腿病,要到正規醫療機構治療,不能上當受騙。”

   “不要在外面租房,先到兄弟家暫住一段時間,抓緊時間找點事做。”

   打了幾年官司沒掉一滴淚的老李,在陳燕萍面前淚如雨下。

   溫情調解,為案結事了不惜心血

 

   “鄉村法庭,每天面對的大多是些家長里短、鄰里糾紛。很多案件如果一判了之,對我倒是省心省力,但鄉親們可能因此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來。成功的調解能消除當事人心理上的對抗,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因此,我總是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實現哪怕百分之一的可能。” ??陳燕萍語

 

   在靖江法院,陳燕萍是公認的調解高手,調解率達75%以上,其中婚姻家庭類案件的調解率更是高達90%,多次被評為院里的“調解狀元”。調解優先,是她多年來堅持的辦案原則。

   20048月,陳燕萍接到一個特別的案子:因為槐楊樹上的刺毛蟲,兩家鄰居打起了官司。看完訴狀,陳燕萍帶著書記員到現場調查。原來,嚴家與鄰居僅一墻之隔。鄰居家一排十幾米高的槐楊樹,斜著身子探進了嚴家。每到夏秋時節,嚴家院子里到處爬著刺毛蟲。

   為了這些刺毛蟲,村干部做過多次工作,但都沒有成功。陳燕萍深知,這種鄰里小糾紛,弄不好會變成大麻煩。她想方設法和人在外地的被告聯系:“從法律上講,你們家的大樹影響到別人的生活,理應清除。”但被告不以為然,認為是小題大做。

   如果為了省心省力,陳燕萍完全可以做出判決:讓被告鋸掉大樹,作出賠償。但是,被告肯定不服。其結果兩家人必將反目成仇。

  陳燕萍勸嚴某在訴求上做一點讓步:“兩家抬頭不見低頭見。只要對方鋸了樹,就不要再計較了。你們再貼點錢作工錢,讓對方心理平衡一點。”

   來來回回,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勸說。兩家終于達成一致,槐楊樹被鋸掉了。陳燕萍除掉了樹上的刺毛蟲,也除掉了兩家人心上的刺毛蟲。

   老朱入贅到陳家,一直把陳家的孩子當作親生骨肉來養育,可長大后,兒子不走正道,犯罪入獄。出獄后,小朱把繼父趕出了家門,并揚言要殺掉他。陳某迫于兒子的壓力,又跟老朱離了婚。這個案子經過陳燕萍調解,最后結局是全家重新團圓,曾經想對繼父動刀子的兒子也變得孝順起來。

處理這個案子,如果是判決,一兩個小時就能落槌敲定。但陳燕萍為此付出的是:到朱家走訪4次行程50公里,找人談話15人次費時25小時,請人幫忙“做工作”8人次,打電話36個。

 

   “調解有許多方法,但離不開一個‘情’字。我總是想方設法找到法理情的最佳結合點。我相信,贍養案件還會有親情,離婚案件還會有舊情,鄰里糾紛還會有鄉情,欠款糾紛還會有友情,交通事故還會有同情。只要我們喚起人間真情,所有恩恩怨怨都會煙消云散。” ??陳燕萍語

 

   吳老漢出錢為兄嫂建了三間房,并悉心照顧兄嫂的晚年。沒想到兄嫂去世后,嫁出多年的侄女卻把他告上法庭,要求確認房屋由自己繼承。這輩子第一次收到傳票,老人又傷心又生氣:“如果判我敗訴,我就死在法庭上。”

   面對情緒激動的老人,陳燕萍和顏悅色,讓座倒茶。見老人還沒吃早飯,又給他買來早點。等到老人的情緒慢慢平靜下來,陳燕萍又親切地說:“等到開庭時,我來做調解工作。你們是一家人啊。”

   開庭時,雙方吵得不可開交。庭審結束后,吳老漢一氣之下,雇人將涉訟的三間房屋推倒。

   陳燕萍下鄉走訪鄰居,尋找當時施工的工匠,查找建房批復,最終查明訟爭房屋確是吳老漢出資修建。陳燕萍又召集雙方調解,再次遭到拒絕。

   “事情發展到了這一步,我想,這案子無法再調解了,無論哪一方勝訴,對方都會將官司打到底。然而,就在我等待判決書時,陳法官打來電話,說再次組織調解。”被告律師季冬回憶說。

   原來,陳燕萍在這期間又走訪了老人的大量熟人,得知吳老漢的心結是“被侄女告了,傷了面子。”

   心結找到了,辦法也就有了。陳燕萍對吳老漢說:“你幫哥哥建房,照顧兄嫂,弘揚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社會自有公論。原告不尊重長輩,群眾也會客觀地評價她,但官司打下去,無論輸贏你都沒有面子。長輩包涵小輩,才是有面子的事情。”

   聽陳燕萍這樣一說,老人反倒覺得不好意思了,當即表示,房子已經拆了,自己愿意給侄女一定的經濟補償。

   陳燕萍又做侄女的工作:“你要多想想叔父對你父母的照顧。按理,這是你做女兒的責任!判決誰贏誰輸,你的父母九泉之下都是不會同意的。”

   侄女淚流滿面,當庭向吳老漢道歉,撤回了起訴。

   調解中,陳燕萍經常借助習慣情理與善良風俗,增強了調解工作的親和力,提高了群眾的認同感。

   在一起糾紛中,妯娌互毆,弟媳打了大伯一個耳光。大伯要求弟媳按舊俗“拜六眼鳴爆竹”以祛除晦氣,遭到拒絕后,便在弟媳家的必經之路上挖了一個坑。陳燕萍結合當地風俗進行調解,最終,弟媳改用敬茶方式賠禮道歉,兄弟倆聯手填平坑溝。

 能動司法,還原客觀事實追求實質正義

 

  “掩蓋的事實不會自己浮現出來,要想方設法把它挖出來。有時適當地使用主動調查權,才能還給當事人以公道。” ??陳燕萍語

 

   莫大嫂親眼看著花季女兒葬身車輪下,她痛不欲生。揣上立案通知書,陳燕萍走訪雙方當事人的家庭。看著欲哭無淚的莫大嫂,陳燕萍熱淚盈眶。

  莫大嫂對有關肇事車輛卻一問三不知,陳燕萍只好直接去交警大隊查看卷宗,固定了肇事車輛的證據。然而,在確認車主時,意想不到的是,該車竟然冒出了四個“主”。

   駕駛員孫某稱:車主是王某。

   王某稱:車輛已轉賣給了丁某。

   找到丁某后,丁某說:車輛已轉讓給了五保戶張某。

   莫大嫂絕望了:如果法庭判定五保戶是車主,這個官司打了又有什么用?就連代理律師也開始泄氣: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她也沒有足夠的證據指證誰是“車主”。

   陳燕萍走訪張某,張家的境況比莫家更糟。面對詢問,張某像背書一樣重復著案情。陳燕萍心里犯起了嘀咕:“這孤寡老人哪里來的錢買車?”她敏銳地追問張某買車付錢時的細節,發現其中的破綻。接著,她又與其他三名“車主”分別談話,三個“車主”的談話漏洞百出。

   重新開庭,陳燕萍宣讀了詢問筆錄,句句發問擊中要害,“車主”們亂了陣腳。最終,王某被迫當庭承認自己是真正的車主。、

   陳燕萍多年來為自己定下了一條規矩:每個發生在農村的案件,都必須親自到現場查看。對于相鄰關系、建房糾紛、農村承包合同糾紛、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更是堅持現場必去、四鄰必訪。

 

   “面對缺少法律知識又請不起律師的當事人,應適當地給予舉證上的指導。不能簡單地以程序上的理由使實質上享有權利的當事人失去權利。否則,就可能增加一位上訪群眾。” ??陳燕萍語

 

   2004年5月2,販賣豬崽為生的陳桂芳借給丁某8萬元錢。2007718,丁某還了5萬元,要走了那張8萬元的借條,同時讓老人打了份“今已收到5萬元整”的收條,隨后丁某又補寫了一張“共計欠3萬元整”的借條。

  之后,老人向丁某要錢,丁某避而不見。老人只好走上法庭。

   法庭上,老人出示了證據??3萬元的借條。老人回憶,借條是2007718寫的,但落款時間卻是200452。丁某出示的5萬元收條的落款時間倒是2007718

   依照證據,丁某非但不欠錢,倒是陳老漢反欠他2萬元。

  陳桂芳老人直跺腳:“我渾身長嘴也說不清了。”

   憑著多年的辦案經驗,陳燕萍發現其中的蹊蹺。但是,法律只相信證據。她不動聲色地追問還錢的時間、地點。并強調,如果真的在信用社還錢,可以從錄像資料查到,寫欠條的時間則可以做筆跡鑒定。

   丁某招架不住,最后只好承認說謊。

   入鄉隨俗,用群眾語言辨法析理

   “為了讓鄉親們能聽懂法言法語,我還經常琢磨,把常用的民法條文譯成大白話,譯成當地口語,讓鄉親們一聽就懂,而且感到更加親切。”??陳燕萍語

 

  靖江有五六種方言,從鹽城調來的陳燕萍初到法庭就因聽不懂方言而遇到難堪。一次,有個案子的當事人在庭上陳述案情時說:“被告在外給我放羊,我非常氣憤!”

  陳燕萍很疑惑:“他給你放羊,要報酬嗎?”

原告急了:“怎么,他放我的羊,還要我給他錢!”

  陳燕萍:“不要報酬,你干嗎還告他?”

  原告臉都漲紅了,大發脾氣:“你這法官,京腔洋調,辦啥子案?”

  這時,書記員塞給她一張紙條:“放羊(揚),就是造別人的謠言。”陳燕萍這才恍然大悟,當即鄭重地向當事人道了歉。

   從此以后,陳燕萍不僅注意學習當地方言,還注意了解當地風土民情。她專門讀了關于靖江方言和習俗的書籍。她知道,要讓鄉親們聽懂自己的話,首先必須聽懂他們的話。為此,他經常去聽民間藝人“講經“(用靖江方言講故事的一種民間藝術)。為了讓鄉親們能聽懂法言法語,她經常琢磨,把常用的民法條文譯成大白話,譯成當地口語,讓鄉親們一聽就懂,聽著親切。跟當事人講法律,對方常常不能一下聽懂。她就設法變換不同角度、不同方式來表達,直到當事人完全明白。

   一村民到個體老板作坊篩鐵屑,被飛出的鐵屑打傷左眼,構成8級傷殘。根據法律規定,雇員受到傷害,應當由雇主承擔責任,除非雇員存在重大故意,雇主才可以免責。

   如何讓當事人明白“雇傭關系”、“重大故意”這種專業術語,從而釋法析理、分清責任?陳燕萍動起了腦筋。

   “老郭啊,廠子雖小,但你是老板,張翠英是來為你打工的,你們之間是雇主與雇員的關系。這一點,你承認嗎?”陳燕萍首先要讓雇主郭云章確認雇傭關系。

   “什么雇主與雇員?我們又沒簽雇傭協議。”郭云章嘟囔了一句。

   “老郭,打個比方吧,我今天喊個三輪車夫拉包水泥,我和三輪車夫之間就是法律上的雇傭關系。張翠英篩鐵屑,是你讓她干的,她在為你工作的過程中發生事故,對吧?”陳燕萍將了郭云章一軍。

   郭云章辯解:“我雇她不假。我交代她工作時一定要戴防護罩,她不聽我的話,才出的事,這個責任應該她負,不能怪我。”

   “你摸摸自己胸口想想,難道她會自己弄壞眼睛訛你一筆不成?”陳燕萍正話反說,巧妙地解釋了“重大故意”的法律涵義。

  老郭最后明白自己的法律責任,作出了賠償。

   “其實,這起案件關鍵要讓當事人理解法律,一旦明白了法律規定,問題就迎刃而解了。”陳燕萍說,很多時候,不是老百姓蠻不講理,而是他們對法律不了解,這種情況下,唯有耐心、細致地用法律說服當事人,才能讓當事人信服。

 

   “要融入百姓之中,不但要過語言習俗關,還要摸準他們特有的脾氣。村民大都勤勞善良,感情用事,你敬他一尺,他敬你一丈;你不尊重他,他也不買你的賬。”??陳燕萍語

 

  有個債務糾紛,被告長期在外打工,有意拖欠還款。一天,原告急呼呼地找到陳燕萍,說被告回家了。陳燕萍立即開著警車前往,來到村口,見當事人家門口熱熱鬧鬧,爆竹聲聲,原來正在辦喜事。

   陳燕萍一看這情況,立馬調轉車頭,放棄了這次機會。當事人不理解,陳燕萍耐心地說:人要臉樹要皮,做事不能太傷人感情。

   沒料到,第二天一早,被告就主動到陳燕萍辦公室,把全部欠款都帶來了。他說,昨天我看到你們站在村口,心想肯定要來抓我,這下可丟盡了臉。但你們給我留了天大的面子,我不能不識抬舉。

   這件事使陳燕萍領悟到,法官要想贏得民心,必須堅持“人性化”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