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執結案件顯示了法律威嚴”??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馬成志視察鹽城法院執行工作側記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12-18 瀏覽次數:2136
“全部執結案件顯示了法律威嚴”
??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馬成志視察鹽城法院執行工作側記
12月初的一天,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鹽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成志率領部分人大代表,專題視察了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當他從中院院長徐清宇的介紹中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30日,全市法院動用清理執行積案機制,不僅把排查出的700件有財產執行積案全部執結,而且還將19691件無財產執行積案也全部執結時高興地說:“‘執行難’是頑疾,你們在今年的清理積案戰役中攻艱克難,成果輝煌,充分顯示了法律的威嚴,人大非常滿意,人民群眾也非常滿意!”
執行工作領導協調機制用得好
“2008年11月底,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部署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的活動,鹽城中院針對積存案件難協調、執行難的實際,執行工作領導協調機制運用得好,讓棘手‘纏案’從速了結。”馬成志代表對筆者說。他接著說,他從中院寄給他的工作情況報告中了解到,射陽縣法院執行的張某信訪案,是最高人民法院交辦的案件。1992年該案本已執結后,身居外地的申請人張某無理要求法院繼續執行逾期違約金712萬元、信訪工資72萬元,并不斷赴京上訪。為徹底解決這個纏案,市兩級法院的領導多次赴北京、山東臨沂做上訪人的工作。鹽城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也親自帶隊赴山東臨沂協調。經過江蘇、山東兩省縣、市兩級政法委、法院的共同努力,張某終于放棄了自行主張,表示不再上訪,多年纏訪案就此畫上了句號。他對此表示贊賞。
執行聯動威懾機制發揮得好
在執行局辦公室,馬成志代表聽執行局領導向他匯報了執行聯動威懾機制的運用情況。為強化執行工作效果,該市法院加強與公安、建設、國土、工商等部門聯動,發布了《關于建立執行工作聯動機制的意見》以及《關于快立、快訴、快審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犯罪案件的實施意見》,在全市營造了濃烈的執行氛圍,并產生了“空前”威懾力。馬成志認為“執行聯動威懾機制發揮得很好”。
馬成志代表的肯定來自于他所掌握的具體例證。
“執行110”機制啟動得好
該市法院由執行局、法庭、法警大隊組成“執行
執行局一處處長向他匯報的這樣一件執行案讓他印象深刻:今年8月10日晚11時,申請人李某向鹽都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反映,被執行人的抵押車輛停在無錫某鎮,請求予以執行。承辦法官迅速向“執行
協同執行機制借助得好
馬成志代表對該院較好地借助協同執行機制,使交辦案件如期執結表示滿意。該市法院除建立縣、鎮、村三級執行網絡外,還主動與外地法院建立協同作戰機制,攻克了一批上級法院指定交辦的“骨頭”案。
今年年初,江蘇省高級法院把中國農業銀行連云港市新浦支行與連云港市海州工藝品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指定給鹽城中院執行局,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執行完畢。
上級交辦的這起積案,是一起影響金融秩序、關乎企業再生產和職工穩定的案件。市中院執行法官李梅接到此案后,感到斷然對被執行單位資產實施變現處理,難以取得理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必須借助協同執行機制的優勢,以執行和解的方式結案。于是,她帶領書記員三次前往連云港市,一方面請求當地法院予以支持配合,一方面與中國農業銀行連云港市新浦支行面對面地溝通,提出“以和促執”的方案,動員其從企業生存的現狀考慮,幫企業就是幫自己,和諧經商能夠度難關,建議其放棄60余萬利息,收取本金260萬為宜。同時,設身處地地向連云港海州工藝品公司提出,如不能及時組織資金按約履行,則定于2009年6月底依法對該公司現有資產進行拍賣。通過“三國四方”的洽商,雙方認可并達成口頭協議。
鹽城法院積案清理成效顯著,使視察后的馬成志代表十分滿意,他對院領導說:“法院執行工作并不只是法院一家的事,全市各級人大要充分利用各種參政議政的機會,積極為法院工作鼓與呼,切實為法院工作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最終讓執行難不會再難!”(王成玉 張常春)
200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