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昆山法院:“共建”奏響和諧曲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12-17 瀏覽次數:2116
蘇州昆山法院:“共建”奏響和諧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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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始終將審判工作放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大局中來謀劃,積極尋求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的新方法。自2008年4月他們與昆山市周市鎮開展“和諧共建”活動以來,已探索出一條推進鄉鎮社會和諧發展與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雙贏的科學發展之路。
從訴調對接到調解工作室 構筑“共建”網絡體系
昆山是區域經濟發展的排頭兵,周市鎮位于昆山市北部,是一個外向型經濟占主導,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的發達鎮,綜合實力位全市鄉鎮第二。隨著城鎮化的加速推進,周市鎮的一些社會矛盾日漸凸顯,而經濟的快速發展更加需要安定和諧的環境。
如何以“和諧共建”為載體,為周市鎮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這個問題擺在了昆山法院領導一班人面前。經調研,他們決定首先從建立“共建”立體化網絡入手,幫助周市鎮健全各級調解組織,并在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行業協會、專業市場確定訴調對接聯絡員,由法院各業務部門選派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進行指導,法官定期下基層,現場指導或直接參與調處糾紛。法官實行分片掛鉤負責制,將便民聯系卡發到每個聯絡員和人民調解員手中,保持24小時直線聯系。
周市鎮發生的兩起頗有影響的群體性建設工程糾紛都是通過聯系法官幫助解決的。一起是兩家鋼管供應商哄搶周市工地上的鋼管,一起是包工頭組織民工圍堵生活小區討要工程款,兩起糾紛的當事人均情緒激動,械斗大有一觸即發的可能。事發后,鎮司法所、派出所、建管所調處均未成功。后在聯系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有效避免了群體上訪或惡性事件的發生。
通過法官與聯絡員的聯系、基層調解組織和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室三級矛盾糾紛調處網絡的建立,使各類矛盾在每一個層次都能及時得到疏導,相繼排除隱患42起,有效避免了昆山某鋁制品有限公司等三起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
從應急預案到矛盾調處 完善“共建”長效機制
昆山法院注重“共建”中的長效機制建設,在妥善處理了1600多名員工和上百個債權人與倒閉企業韋翔公司經濟糾紛后,馬上與周市鎮政府及海關、勞動、銀行、稅務等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關于應對企業突然倒閉的預警預報及應急處置預案》,并在實踐中有效應用。一家臺資租賃企業在虧損數百萬元后停止生產,拖欠60余名員工的工資、補償金及400萬元的債務,機器設備即使變賣也僅能付清工資,部分員工得知情況后要到政府集體上訪。昆山法院馬上啟動應急預案,與相關部門成立聯合工作組,成功促成一個債權人全部接收該企業,經股權轉讓,留用全部員工,并通過債權人會議解決了所欠債務,該企業起死回生。
昆山法院不斷探索實踐,目前已在共建地區建立了較完善的糾紛預防機制和調處機制。他們通過矛盾糾紛信息收集網,對一般性、重大突發性及敏感期糾紛進行分類排查,開展區域性社會矛盾調研工作,力爭將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同時,將調處力量覆蓋到矛盾突出的各個領域,形成對接、聯動、合力的解決模式:與市總工會、勞動保障局等部門就加強勞動糾紛仲裁調解與訴訟調解的對接建立六項聯動工作機制;與建設、規劃、國土、工商、消防、環保、供電等部門建立聯合調處商品房買賣糾紛、物業服務糾紛的工作機制;加強與婦聯、消保委、行業協會及公安派出所等各部門的協調,及時委托或邀請相關人員協調解決糾紛。
“和諧共建”活動開展以來,周市鎮基層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糾紛1149件,調處數量是“共建”前的3倍多,法院受理案件大幅下降,從連年受理案件增幅領先蘇州全市法院到低于平均增幅10個百分點。
從業務指導到司法建議 拓展“共建”服務功能
“昆山法院與我們‘共建’,不僅僅局限于幫助解決糾紛上,更體現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上。”周市鎮黨委書記夏小良說。
“共建”一年來,昆山法院對各村、社區的調解員進行了多期集中培訓,邀請調解主任到法院相關業務部門進行了一對一的學習實踐。通過不同的形式,消除法制宣傳盲點,如在企業舉辦法制講座,在學校開展模擬法庭和法律知識競賽活動,在農村進行巡回審判,在社區、街道巡回展出宣傳板報,在廣場組織法制文藝演出等。結合審判實踐,推出法律意見書制度。一年來,昆山法院先后針對金融領域、服務外包領域、勞資糾紛領域向相關部門和重點企業、行業協會發出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提出預防建議,受到了一致的好評。
目前,昆山法院開展的“和諧共建”活動又增加了柏蘆街道、三個法庭所在地的花橋開發區、千燈鎮政府和巴城鎮政府四個共建對象,并確定了包括企業、社區、行業協會在內的十五個共建聯系點。與共建地區黨委達成共識,聯合開展“爭創無訪、無訟、無刑事案件村或社區”活動,活動要求健全人民調解組織,有專人負責調處各類矛盾,工作機構和人員要到位;每年至少要辦兩期法制宣傳專欄,要建立完善的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機制,爭取年內不發生越級上訪事件、內部發生的矛盾糾紛不引起訴訟。“共建”雙方領導小組每年兩次對申報創建的村和社區進行考核指導,對創建成功的村和社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并與村、社區干部的考核掛鉤。
自“和諧共建”活動開展以來,昆山市群眾鬧訪的少了,理性維權的多了;尋求基層調解組織解決問題的多了,直接到法院打官司的少了;基層調解組織的建設進一步加強,各類矛盾糾紛的預防和化解能力進一步提升,社會秩序不斷好轉,群眾的滿意度不斷提高,地方黨委政府抓建設、抓發展的環境更加寬松。(婁銀生 徐小艾)
圍繞“三三”目標 打造“共建”品牌
昆山市人民法院院長 周健生
能動司法是時代的要求、人民的期待、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昆山法院不斷創新能動司法的形式和內容,自2008年4月與昆山周市鎮政府開展“和諧共建”以來,在推進訴調對接、促成多方聯動、減少基層訟源、服務鄉鎮社會穩定與經濟發展方面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和諧共建”逐漸呈現其品牌效應,昆山法院黨組明確提出,要圍繞“三三”目標,打造“共建”品牌。
堅持三個結合,夯牢“和諧共建”的基石。一是與服務大局結合起來,圍繞地方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出謀劃策,準確把握著力點、結合點,突出“和諧共建”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二是與審判實踐結合起來,立足于提升案件審判質量,主動研究分析各類矛盾糾紛的特點和動態,認真做好矛盾糾紛的預防和化解工作。三是與“人民法官為人民”的主題實踐活動結合起來,深入基層廣泛聽取社情民意,以高質量的共建活動提高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
確立三項制度,營造“和諧共建”的氣氛。一是建立領導小組督查制度,“共建”雙方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例會,檢查、督促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有效地協調解決好“共建”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二是訴調對接工作制度,借助巡回審判法庭建立人民調解工作室契機,積極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并嘗試委托調解、邀請調解、特約調解和協助調解等多種形式,完善非訴解決途徑。三是信息共享制度,加強對“共建”地區社會矛盾與訴訟案件的分析研究,發現共性問題或突出矛盾,及時報送、交流、反饋信息。
力爭三個成效,實現“和諧共建”的目標。一是在預防糾紛、化解矛盾于基層方面切實抓出成效,全面推進訴調對接,及時啟動預警、調處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基層訟源。二是在服從大局、服務經濟建設方面切實抓出成效,以促進鄉鎮、社區、企業發展為要務,為“共建”地區提供貼近、專業、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務,推動經濟發展社會和諧。三是在維護穩定、促進“法治鄉鎮”建設方面切實抓出成效,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高群眾法制水平,依法維護社會穩定,助力共建鄉鎮法治建設再上新臺階。
亮點:
●組建全省第一家涉臺案件合議庭
根據全院受理涉臺案件連年遞增的情況,昆山法院在全省組建了第一家涉臺案件合議庭,專業、集中、統一審理涉及臺企、臺胞的民商事訴訟案件,建立便捷、高效的訴訟通道,切實維護臺企、臺胞合法權益。積極開展涉臺審判專項活動,以訴訟調解和預防糾紛為抓手,充分利用昆山市臺辦、臺協優勢,建立臺商信息檔案,邀請臺協成員參與案件協調處理,在臺協建立巡回咨詢接待窗口,依法聘任臺商擔任人民陪審員,努力為臺企、臺胞提供專業、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
●成立蘇州第一家“少年保護處分基地”
昆山法院加強未成年人權益的保護工作,完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機制,促進該市和流動到該市的外來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在昆山世名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建立少年保護處分基地,為家在外地宣告緩刑少年犯提供工作崗位和生活住所。他們與基地簽訂法律評估意見表和入住保護處分基地權利義務告知書,確定幫教指導員,并定期進行回訪,確保問題少年融入社會、回報社會。
●創新拍賣機制 建立陽光操作平臺
為做好拍賣工作,昆山法院在全省率先購置搖號機,設立獨立搖號室,公開公正地確定拍賣機構;將拍賣制度、當事人須知及備選機構全部公開,建立陽光操作平臺;出臺規定,對拍賣標的在200萬和500萬以上的,由兩家或三家機構聯合拍賣;推出《昆山法院委托拍賣標的招商》網頁,并在昆山門戶網站《昆山視窗》首頁建立不間斷浮標鏈接,網上全面發布拍賣信息;落實異地聯拍制度,確保拍賣雙重監督,昆山法院成功組織一起廣東東莞的委托拍賣,以超出起拍價兩倍多的價格完成拍賣,保障了800名職工和所有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200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