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四個轉變”破解信訪難題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12-15 瀏覽次數:2072
揚州“四個轉變”破解信訪難題
轉辦交辦及今年進京重復訪案件息訴率實現三個100%
本報訊 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從源頭上減少涉法涉訴信訪的若干意見》為契機,堅持“四個轉變”,從源頭破解涉訴信訪工作難題。今年以來,重點信訪穩控率達到100%,中央和省高院2008年轉辦、交辦以及今年進京重復訪的案件息訴率實現三個100%,位居全省第一。
變被動接訪為提前預防。該院堅持能動司法理念,開展服務企業活動,通過為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指導和法律服務,減少因經濟社會轉型發展而產生新的矛盾和糾紛;組織開展“百名法官進社區活動”,全天候全方位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務,指導群眾合法維權;開展“愿聯系群眾、能聯系群眾、會聯系群眾和聯系好群眾”活動,解決聯系群眾的感情問題、能力問題、方法問題和效果問題,實現法律服務“零距離”,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消融矛盾,減少糾紛進入訴訟程序的可能。
變事后息訪為審中息訴。在立案環節,該院加強訴訟風險指導,印發《訴訟風險告知書》,使當事人對訴訟后果有合理的預期,減少敗訴后對法院的抵觸情緒;推行立案調解,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階段。今年1至10月,該院立案調解結案數與上年同比上升了260%;在審判環節,堅持調解優先,適度彈性司法,調和雙方矛盾。今年以來,該院民事調解率連續9個月呈攀升勢頭,勞動爭議案件調撤率達90%以上,上訴率、申訴和申請再審率同比分別下降了4.6%和14.84%;在執行環節,靈活運用執行措施,強化執行和解,抓住一切有利時機,因案制宜地采取疏導措施,盡力有效解決糾紛。1至10月,該院通過執行和解方式處理的執行案件數同比上升了16%。
變領導負責為個個有責。該院建立信訪工作專門機構,在立案庭成立信訪辦,明確5名工作人員專職從事信訪工作;實行重點涉訴信訪案件“四定一包”,部門負責人“一崗雙責”,明確領導和承辦人的具體責任;建立信訪工作首問責任制、責任倒查追究制,增強每名法官的信訪意識。
變單打獨斗為聯動協調。該院與市聯席辦、市政法委、市信訪局聯合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點涉訴信訪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見》,把信訪案件納入到政府框架,從而建立起黨委領導、法院理訴、屬地政府穩控的多元化解信訪難題的工作模式。該院還主動尋求揚州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支持,設立起了80萬元基數的困難救助基金,為有效化解信訪難題開拓了新渠道。1至10月,該院還為弱勢群體減、緩、免訴訟費達480萬余元,同比上升11%。(劉 俊 宋曉波)
200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