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大量的農民離開農村涌入城市打工,務工經濟給農業生產、農村面貌和農民生活帶來了巨大變化,但農村外出務工人員離婚現象的日漸增多,對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也帶來了較為嚴重的影響,對此應引起高度重視。

一、農村外出務工人員離婚案件特點

1、在農村離婚案件中所占的比例逐年加大。2007受理離婚案件578件,其中涉及外出務工人員177件,占30.6%2008年受理離婚案件604件,其中涉及外出務工人員257件,占42.55%20091-11月份,受理離婚案件497件,其中涉及外出務工人員235件,占47.28%

2、女性提出離婚的比例高于男性。女性提出離婚占所有涉及外出務工人員離婚案件的58.9%

3、離婚案件當事人趨于年輕化。其中低于35歲的案件當事人占所有案件的81.9%

4、判決率高,不易調解。在審結的案件中,判決結案的占28.6%

5、訴訟周期長,缺席率高。被告經常下落不明或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迫使對方到法院起訴公告離婚。其中公告送達開庭傳票的占9.4%

6、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困難。對于財產狀況無法提供具體下落,導致共同財產無法認定,此類情況約占總數的16%

7、社會后果嚴重。一方面因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反感情緒大,有的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不擇手段,極易造成新的民事或刑事案件;另一方面,離婚后子女無人撫養,造成農村“留守兒童”急劇增多,子女不健全的人格極易誘發未成年人犯罪。

二、農村外出務工人員離婚案件大量產生的原因

1、傳統婚姻觀念的變化。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意識增強,離婚已不是一件傷風敗俗的丑事,而是法律賦予的合法權益。對婚姻的期待值逐漸升高,產生了對自由婚姻的渴望和追求。

2、婚姻基礎差。由于經濟落后,不少農民的婚姻均有“父母包辦”的成份存在,許多農民工外出打工時的年齡很小,其外出打工中很難遇到合適的婚姻對象,其在家的父母就包辦了婚姻。只要碰到基本認可的對象,草率結婚,根本無感情基礎可言。

3、聚少離多導致親情和感情缺失。夫妻天各一方,長時間不能團聚,一方外出打工,一方在家務農,照顧老人孩子,彼此之間缺乏信任,互相猜疑,出現問題不能及時溝通。即使雙方在同一個城市打工,也幾個月難見一面。長時間的分居生活,缺少溝通與交流,互不盡夫妻義務,親情和感情逐漸淡化,最終使夫妻感情出現裂痕。

4、社會不良風尚影響。大都市的時尚生活環境使部分打工者迷失了自我,對家庭的理解發生變化,從前的生活模式已無法接受,少部分人受社會上“包二奶”,“包二爺”、“一夜情”等不良文化的影響,或在外尋求新歡,或貪圖享樂甘當第三者,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

5、家庭暴力和違法犯罪。一方面是有的當事人借外出打工之名躲避不幸婚姻。當經濟逐漸獨立后,便毅然提出離婚;另一方面,有的當事人打工賺錢后,忘乎所以,參與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有的外出打工后就業困難,理想和現實差距大,心理不平衡,心生邪念,走上了犯罪道路,造成離婚。

6、婚姻問題社會與家庭干預機制弱。農民工背井離鄉在外漂泊,配偶、父母和親人不在身邊,精神世界缺少應有的呵護,夫妻感情發生問題后,容易小糾紛積成大矛盾,婚姻由此走向死胡同。特別是年輕人,因為一點小的家庭矛盾而意氣用事,草率離婚。

三、對策與建議

1、利用政府職能優勢,完善就業政策支持。政府職能部門應將農村家庭問題納入決策領域,制定有利于這一群體的家庭政策。一是要創辦高質量的全托幼兒園、公寓式學校、養老院,解除外出務工人員的后顧之憂;二是要放寬女性務工人員的就業條件,多為女農民工提供就業崗位,讓更多夫妻能同時同地打工;三是要大力發展地方經濟,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外出務工人員積極返鄉投資創業,減少因夫妻兩地分居引起離婚的情況。

2、完善社區管理措施,加強對農民工的精神關懷。一方面,在農民工輸入相對集中的地區,將農民工納入社區人員管理范圍,對農民工出現的心理和感情上的糾紛應象對待社區居民一樣及時疏導和調處。另一方面,在輸出農民工較多的鄉村在農民工相對集中的地方建立黨支部,幫助本地農民工解決打工生活中出現的問題,化解家庭矛盾,及時對問題農民工進行幫教。

3、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加大思想道德教育力度。大力推行婚姻價值觀的道德教育,倡導夫妻恩愛、家庭和睦、尊老愛幼的文明家風。指導農民工正確處理外出打工與婚姻家庭、子女教育、老人贍養的關系,增強家庭責任感。將農民工納入普法教育的重點,送法進工廠、進工地,以案釋法,在農民工中樹立遵紀守法、明理講法、知榮明恥的觀念,培養農民工健康的人格和文明的生活方式。

4、建立多元化調處機制,慎重處理農民工離婚案件。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委員會職能作用,加大調解力度,將離婚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人民法院要加強巡回辦案和調解力度,與基層組織互相配合,注重案件的社會效果。切實保護弱勢方的合法權益。更加注重保護無過錯方的財產權益,加大對有過錯方的索賠力度,使其承擔應有的經濟制裁。

5 整治社會丑陋現象,營造良好的婚姻外圍環境。嚴厲打擊社會丑惡現象,徹底凈化文化傳媒等市場,對宣揚、鼓勵色情、暴力、婚外戀等不健康生活方式的文化產品制造者予以嚴管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