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我的工傷認定案件這么快就得到了解決。”揚州某企業的職工王某握著孫庭長的手感激地說。這是邗江法院行政庭踐行司法為民、公平正義的一個生動畫面。

 

該院十二年行政審判“零發改、零差錯、零投訴”,被評為全省行政審判先進庭,被揚州市中院記集體三等功。2013年又作為全省行政訴訟簡易程序試點單位,積極探索行政審判的方法、路子,為維護社會和諧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找準定位,服務官民和諧做好“調節器”

 

該院緊緊圍繞“服務官民和諧”這根主線,做足服務,做實舉措,著力促進官民關系和諧。近三年,共受理行政訴訟案件104件,67%的案件以撤訴終結。

 

張東梅是揚州市廣陵區恒發煙酒百貨店的業主,20101229日開車到單位上班,在單位門前倒車停車時,不慎將在門前等待上班的員工王麗麗撞傷。交警部門認定張東梅負事故全部責任。依據《工傷保障條例》規定,揚州市人社局認為王麗麗受到的事故傷害屬于工傷認定范圍,給予了工傷認定。隨后,王麗麗經勞動能力等級鑒定為八級,因工傷賠償達不成一致意見,王麗麗將張東梅訴至廣陵法院。

 

與此同時,張東梅向邗江法院(市人社局所在地)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工傷認定決定。

 

這是一起連環案件,當事人之間就工傷賠償問題已經鬧得沸沸揚揚。在審理過程中,張東梅情緒反反復復,揚言要上《關注》、《行風熱線》等曝光。承辦法官沒有急于下判,而是找當事人了解案件事實,在得知張東梅對工傷認定沒有意見,只對勞動能力等級鑒定存在異議之后,多次在張東梅與人社局之間進行溝通協調,針對張東梅提出的復查申請,找出解決方案,最終在人社局的配合下,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重拳出擊,化解矛盾糾紛做好“滅火器”

 

伴隨經濟發展,邗江轄區內許多經營鍍鎳、鍍銀等電鍍項目的小作坊應運而生。這些未經環保許可不可以私自設立的小作坊,嚴重威脅周邊農作物和水產養殖安全。

 

去年8月一天,公道鎮的居民向區環保執法大隊反映,一家小作坊鍍鎳、鍍銀產生的污水惡臭難聞,外溢滲進農田,影響到了農作物的生長。區環保局監察人員調查核實,作出了停止、罰款的行政處罰。但廠方對此置之不理,環保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受理案件后,該院組織人員勘察現場,固定證據,查明事實后,找當事人談話,對方卻拒不停產受罰,承辦法官果斷采取強制措施,在強大的執行攻勢下,當事人拆除了全部生產設備,并就賠償問題與受害群眾達成協議。

 

隨后,該院又與環保部門聯合作戰,對轄區內的類似小作坊進行了一次全面梳理排查,順利關閉了群眾反映比較強烈、污染較為嚴重的76家小電鍍生產作坊。

 

延伸職能,參與社會管理做好“穩壓器”

 

該院行政審判人員積極拓展行政審判職能,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行政審判年報,為行政執法人員授課答疑;通過接受行政相對人咨詢、公開審判等形式,為公民、法人說法。去年來,先后為全區行政執法人員集中授課8次,向行政機關提出執法建議70余條,幫助行政機關完善和規范執法制度13項,有力地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20126月,高郵邵伯湖畔的三位漁民將市漁政管理部門告上法庭,理由是漁政管理部門許可當地村組織在其承包的重疊水域采擷芡實,要求撤銷漁政部門的許可決定。

 

原來芡實是一種野生水植物,由于其具有很高的藥用價值,利潤很大,以前都是漁民們自發到湖里采擷,相互間為了爭奪資源,經常有打架斗毆等糾紛發生,影響社會穩定,地方政府、漁政管理部門為此非常頭疼。2009年以后,地方政府、漁政管理部門為了解決這一矛盾,根據江蘇省高郵湖管理規定,協商邵伯這片水域由當地所在村集體集中統一劃分水域,分配給全村500多位漁民共同采擷,讓漁民們共同受益、共同富裕,也可以減少矛盾。而三位起訴的漁民認為全體村民采擷的水域與其承包捕魚的水域有交織,威脅到他們原有的利益。

 

該案件涉及到500多位漁民的利益,容易引起矛盾激化。該院一邊與當地黨委、政府溝通,一邊到實地進行走訪調查,并向漁民們進行法律宣傳,在查清事實后,依法駁回了三位漁民的訴訟請求,穩妥地化解了涉及人500多漁民利益的糾紛。

 

案件處理后,該院與當地政府、漁政管理部門對案件進行分析,從具體行政行為過程中是否存在暇疵到今后漁政規范化管理提出可操作的意見。市漁政支隊的政委在聽了后感激說:“通過這件事,今后我們的漁業執法要更加規范,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

 

主動作為,美麗名城建設做好“助推器”

 

隨著揚州美麗名城建設步伐的加快,一些與城市建設不和諧、不協調的事情也逐步顯凸現,經常有諸如生產噪音、污染物排放、占用城市水道等糾紛起訴到法院。在審理中,該院認真總結共性問題發生原因,并尋求解決之策。

 

今年初,該院對區環保局提出從“加大執法力度、規范辦案流程、健全聯動機制、探索新形勢下的環保執法新理念等方面做好相關工作”的司法建議,引起了區環保局高度重視,兩部門隨即召開專題研討會,商討解決環保非訴案件應訴、環保案件執行難、推進公益訴訟等問題。

 

在充分調查、研討基礎上,該院還與區環保局聯合出臺了《加強資源環境司法保護,建設美麗新邗江實施意見》,廣泛開展 “綠滿邗江”系列法制宣傳活動,向違反環境衛生管理的單位發出“公益環保禁止令”,真正以“硬措施”為生態城市解除“硬約束”,有力推進邗江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推進“宜居揚州”向“旅游揚州”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