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字一半是水,一半是火;水火本不相融,造字者巧妙地將二者融匯貫通在一起,揭示了“淡”的真味,剛柔并濟、波瀾不驚。“定”字平靜、穩定。作為法官,置身于喧囂、充滿誘惑的社會大環境中,應當學會淡定。

 

昔日寒山問拾得:“世間有人謗我、欺我、辱我、笑我、輕我、賤我、騙我,如何處置乎”。拾得回答:“忍他、讓他、避他、由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過幾年你且看他”。如此的態度就是淡定。

 

“榮辱不驚,看庭前花開花落;去留無意,望天上云卷云舒”。這是對生活的淡定。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閑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這是對世事的淡定。

 

現如今,淡定是一種態度,遇事沉穩中又積極果斷,老練里卻又重視可佳,勝不驕,敗不餒。淡定是一種勇氣,行事放松自如,從容冷靜,閑看庭前花落,輕搖羽扇城頭。淡定是一種原則,展示出對人對事不急不躁、不溫不火、親而有度、順而有恃。淡定是一種風度,秋風過面,靜若處子;名利場中,過眼云煙。淡定是一種修養,仁而無憂、仁而無懼、實事求是、心懷坦蕩、蘭心傲骨。淡定是一種能力,深思熟慮能揚長避短,內省自知可有進有退,待該出手時再出手。淡定是一種力量,氣定神寧,如巨巖阻浪;堅持不懈,如水滴石穿。淡定是一種效率,穩而避其亂,洞悉而練達,如庖丁演刀,如魯班弄斧。淡定是一種境界,蘭秀深林,不以無人而不芳;君子立德,不為窘困而改節。淡定是一種人生,人生如一副銳利的老花鏡,難得糊涂,難得清醒。

 

或許,法官的收入沒有同為法律人的律師豐厚;或許,社會未能給法官一個良好的政治生態環境;或許,法官有所付出而沒有得到相應回報……然而,“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臨人世”。注定法官的良知與司法公正密不可分;注定法官的人格魅力與司法權威緊密相連;注定法官厚德才能載法,德正方能法嚴;注定法官不為名所累、不為利所縛、不為欲所惑。

 

法官作為高素質、高品德的精英群體,惟有歷練淡定境界,才能超脫、向善、知可為而為,不可為而不為;知其該為而為,不該為而不為。才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才能升華法官的司法理念,塑造法院的良好形象,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法官,當學會淡定,方能明志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