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托起“太陽”的女法官團隊
作者:劉俊 柏文棟 發布時間:2013-09-10 瀏覽次數:1905
少年審判工作是托起“太陽”的事業。耐心、細心、柔心的女法官團隊,是江蘇揚州少年審判工作一道亮麗的風景。該市少年庭女法官占了70%,她們中有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省市勞動模范、省十佳法官、市黨代表、人大代表等。“厚德踐行、仁愛在心、融法于情、關懷勵志”是“揚州少年審判女法官團隊”的隊訓,走近她們能充分感受到剛與柔的并濟,法與情的交融。
用調解喚回曾經的親情
王小川,女,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長,江蘇省三八紅旗手標兵、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揚州市黨代表。
“法官阿姨,求您幫幫我,讓媽媽來看看我,給我撫養費,我更想得到她真心的母愛!……我恨自己為什么生病,惹得她拋棄我,” 14歲的殘疾孩子小思源渴望愛的心聲,深深地打動了王小川法官。
小思源出生于1996年3月,兩歲即被查出患有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癥。四年級以后,小思源基本不能行走和站立。得病之初,小思源曾得到家人的關愛,一次次的就醫經歷,打碎了他們的希望。2007年7月,小思源的父母離異,他由父親負責撫養,母親承擔了數十萬元的家庭債務。小思源的父親常年在外地工作,奶奶骨頭壞死,換過兩次骨頭。小思源照顧責任幾乎都由70歲的爺爺承擔。隨著小思源的長大,爺爺感到力不從心,小思源的父親希望其母親嚴女士能為小思源再出點錢。嚴女士選擇了逃避,去看小思源的次數越來越少了,最終與孩子斷絕了聯系。
2009年年未小思源將母親嚴女士告上了法庭。一審法院判決,嚴女士每月要負擔其護理費用500元,并支付小思源的醫療費用2.2萬余元。嚴女士覺得不公,她提起上訴。
看著小思源的求助信,王小川覺得心頭沉甸甸的。如何打破僵局呢?王小川想起了閱卷時發現的一個細節,嚴女士的小兒子尚在襁褓之中,嚴女士對其十分疼愛。小思源幼年時,嚴女士也曾對其悉心照料。于是,王小川找來嚴女士,談話先從嚴女士的小兒子聊起,聊到母愛,親情,氣氛漸漸融洽了,王小川話鋒一轉:“小思源小的時侯你也傾注了很多心血,思源很想念你啊,你有多長時間沒見孩子了?”王小川接著講了小思源現狀以及父母對子女應承擔的法律義務。嚴女士被觸動了,沉默了一會兒,說:“其實我心里也放不下這孩子,但我有難處。” “不管有什么困難,先看看孩子好嗎?” 嚴女士點頭同意了。
星期日上午,王小川準備了禮物,帶著嚴女士一起看望小思源。見到媽媽,小思源臉上露出久違的笑容,面對乖巧懂事的孩子,嚴女士和小思源的爺爺奶奶關系開始緩和了。下午,王小川召集當事人調解,利用小思源作為情感紐帶,引導當事人正確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嚴女士給付小思源醫療費用23775.3元,從2009年10月起嚴女士每月承擔小思源護理費用的35%;嚴某還自愿每月探視小思源一次。
案件調解后的第三個月,王小川再次來到小思源家中回訪,看到小思源生活狀況良好,顯得比以前開朗很多,王小川放下心。這一年的中秋節,王小川收到小思源發來的短信:“阿姨,您是好人,祝好人一生平安!”
用關愛矯正迷失的航程
鄭迎紅,女,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審判庭副庭長,揚州市人大代表,江蘇省優秀法官。
“我要對自己的案件負責,我也要對這些孩子負責。”為了更好地跟蹤了解失足少年的發展,鄭迎紅時刻關注著他們的成長。每判完一個案件,她都會遞給他們一張小小的卡片,一個記載著她聯系方式的卡片。
未成年人小郭因與父母發生矛盾,大吵一架之后,離家出走,期間與社會青年一起實施了盜竊,后被判處緩刑。由于小郭性格急躁、易沖動,為了讓他順利地渡過緩刑考驗期,鄭迎紅一直與他保持聯系,多次與他談心,遇到典型的案件通知他前來旁聽。小郭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一直認真地學習法律,生活中遇到疑惑也會打電話向鄭法官請教。
“鄭法官,今天不是你,還不知道會成什么樣子,謝謝你,這件事我會一直記在心里,凡事三思而后行。”電話里,小郭又一次打來電話向鄭法官致謝。
原來,小郭在緩刑期間,與工友因瑣事發生了矛盾,對方知道他被判刑的事,便用刺激性的語言辱罵了小郭,小郭氣憤之下產生了要找人毆打對方的念頭。可在動手之前,他考慮再三,還是給鄭迎紅打了個電話,說對方欺人太甚,找了朋友替自己出頭,他本人不會動手。
鄭迎紅一聽,立刻放下手中的事情,騎車趕到小郭打工的地方。在單位門口看到了小郭,正在等他找來的朋友,鄭迎紅立即攔住他,找到他單位的領導,了解了事件的起因,幫助小郭一起分析形勢,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地加以勸導,還委婉地批評了他的工友,當時正是夏天,因為前后奔波,鄭迎紅的衣服已經濕透,臉被曬得通紅。
看到鄭迎紅這樣的付出,這樣的著急,小郭覺得自己的意氣用事太不應該,他隨即讓自己的朋友離開,與工友開誠布公地交流,化解了彼此之間的矛盾。
這樣的故事還很多,鄭迎紅作為一名普通法官,她始終保持著一顆愛心,帶著一份耐心,
用疏導縫合受傷的心靈
徐莉,女,揚州市邗江去法院少年庭庭長,江蘇省十佳法官。
徐莉的辦公桌旁放著一張粗陋的簡筆畫:一個孩子在風雨中艱難地前行,路的盡頭是家,孩子頭頂三片烏云。這是一個尋釁滋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小元在心理咨詢師的指引下畫出的。心理咨詢師的解讀是:路盡頭的家表明小元缺乏安全感,家庭依賴較強。頭頂的三片烏云表明小元的心理壓力極大。故事還得從2012年的9月份說起……
剛開學不久,揚州某大專院校大二學生周某聽說自己的女友在服務區吃燒烤被人搭訕,糾集楊某、鞏某等人去“討說法”,不料認錯了人,把路過的小元、小進毆打一頓,達輕傷。無故遭到一頓毒打,鼻梁和牙齒要進行多次矯正手術才能復原。不滿16周歲的小元難以承受這一變故,原本帥氣開朗的他,變得沉默寡言,不愿看到鏡子等任何可以反光的物件。小元的父母難以接受兒子的變化,四處上訪,堅持要價100萬元損失費,揚言要求得不到滿足就與對方同歸于盡。
如何保護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平復其因挨打而低落的情緒和心理狀態是少年審判的職責所在。
學校老師在徐莉的要求下,帶她去見了小元。“看來你需要幫助,我們約個時間,請心理專家和你好好地聊一聊,你看行不行?”“隨便你們。”看到小元沒有拒絕,徐莉適時地結束了談話。回到辦公室就聯系了揚州大學心理教研室李傳偉教授。于是,就有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副簡筆畫。在李教授兩個小時的心理疏導下,小元走出疏導室的神態顯然已經輕松很多。他主動跟徐庭長說,我下次還可以再跟李伯伯聊聊么?“當然可以。”徐莉笑著說,她知道,心理干預起到了效果。
就在小元接受心理治療的時候,小元的父親金某向法院提交了附帶民事訴狀。訴訟請求仍然是要求三被告人賠償30萬元。也許是看到兒子輕松了許多,對法官提出的訴訟指導也一一應允。雖然三個被告人都已成年,但畢竟還是十八九歲的在校生,以后的路還很長。如果被告人能夠真心悔罪,在家人的幫助下賠償小元一定的經濟損失,得到諒解,法院是可以考慮適用緩刑的。
三被告人的親屬聽了法官的一席話,重又燃起了希望。庭審當天,小元的父母看到三被告人真誠的悔罪態度,最終雙方達成10萬元的調解協議。
用公正化解難解的矛盾
李紅梅,女,高郵法院少年庭法官,揚州市優秀法官。
“如果法院不能給我公平判決,我就提著汽油桶到他們幾個家里去和他們同歸于盡。”這是一封被層層轉批的人民來信里的一句話,而作者是一起繼承糾紛的當事人孫某某,年紀只有10歲。
2008年10月4日,孫某某和爺爺孫敬元、爸爸孫旭東、大姨孫旭紅、叔叔孫旭東、表哥居元浩五人乘坐姨夫居永明的轎車在到揚州赴宴途中與一大客車發生碰撞,造成孫敬元、孫旭東、居元浩和居永明死亡和孫旭紅、孫旭東受傷,居永明負全部責任。孫某某和媽媽何敏訴至法院院,要求被告賠償交通事故損失。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各項損失總計535145元,被告以各種理由遲延和拒絕執行達兩年之久。
“這個案件的難點就在于原、被告之間存在親屬關系,執行不好可能完全割裂原被告間的親屬感情,最終傷害未成年人孫某某。”這是作為一個媽媽的李紅梅內心深處的擔憂。
為了詳細了解本案案情,李紅梅到檔案館調取了與之有關的所有卷宗,并與執行局的同志進行了溝通,還積極向庭長和審委會匯報情況,爭取各方支持。在183個日夜里,經常可以看見李紅梅的辦公室里燈火通明。
李紅梅投入極大的精力和耐心分別與原被告進行溝通,通常都是上午原告過來,下午被告就過來,一談往往就是一整天,兩個月下來雙方的感情障礙得到疏通,均表示愿意調解,雙方達成了一個調解協議:原告同意將訴爭房產交被告孫某某所有,但被告需支付給原告共計24萬元。雙方簽字后,已是晚上8點,調解書將在第二天向雙方當事人送達。饑腸轆轆的李紅梅,終于吃了半年以來的第一頓安心飯。
晚上11點,一陣急促的手機鈴聲打破了夜晚的寧靜,疲憊的李紅梅瞇著眼抓過手機一看,屏幕上的三個字又讓她失眠了:孫某某。原來,簽訂調解協議回家后孫某某的外公想了大半夜,還是覺得吃虧,希望原告再讓點錢給被告。李紅梅知道,這不是個好消息。
“再讓多少被告才會滿足,原告能不能再一次忍受被告的出爾反爾?”這個問題挑戰著每個人耐心的極限。
第二天一大早,雙眼布滿血絲的李紅梅在法院門口就看到了孫某某的外公,這位隔三差五去市委上訪的85歲老人。再過一個小時,原告就準備過來拿調解書了,如果原告不同意,183個晝夜的工作將付諸東流。嘆了一口氣,李紅梅定了定神,給原告打了電話,不出所料,原告的答復很堅定:請法院依法判決!然后直接掛斷電話。
“再試最后一次吧!”李紅梅這樣鼓勵自己,并拿起電話再一次撥通了原告的電話。三十分鐘的溝通后,原告終于有所松動:李法官,你的敬業精神很感動,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愿意再讓2000元。否則,免談。李紅梅隨后通知了被告。最后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23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