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司法決策都有群眾聲音

南京中院確定“六大平臺”踐行司法民主

 

  法院依法開庭作出的判決,為什么明明符合法律規定,案件結果卻得不到群眾的認同?為何一些案件經過了訴訟程序,矛盾不是得到了有效化解反而激化了?諸多問題引發的涉訴上訪案件不斷上升,日益成為法院面臨的突出問題。20086月,江蘇南京一基層法院對閱城國際花園業主訴開發商樓盤保溫層糾紛案作出判決,因為按照某協會的建設參考標準下判明顯沒有法律依據,最后依法作出了不支持業主訴求的判決,但卻引發了一些群眾對裁判結果的不滿,認為司法裁判沒有反映民意。

  類似這樣的問題困擾著法官,特別是群眾批評司法裁判與群眾意愿相脫節的事例的發生,迅速引起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的密切關注。思想上如何找尋到根源?需要采取哪些實際可行的措施破解面臨的困惑和難題,真正讓法律精神、法律意志與社會價值觀、民意民愿相融合,南京中院院長周暉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說,通過學習落實科學發展觀,院黨組認識到要通過提高司法工作的社會認同度,實現審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只有不斷加強司法民主建設,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意愿,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評判,才能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意志與人民群眾意愿的契合。

  20089月起,在周暉國的帶領下,有關“司法民主建設”課題調研組通過到各區縣直接聽取黨委、人大、政府領導和法院干警的意見、召集群眾座談等形式,結合各項統計分析、研討集思,最終形成了長達近4萬余字的《南京兩級法院司法民主建設調查報告》。在這份報告中,不僅通過思辨和論證,對社會主義司法民主進行了充分的闡述,還圍繞司法參與權、知情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等多個層面,結合社會發展和群眾新需求新期待中存在的不相適應的問題,確定了將構建司法公開知情、便民訴訟、民意表達、群眾參與、民主監督、司法決策工作“六大平臺”,作為新時期社會主義司法民主的實踐路徑。20097月,南京中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民主建設的意見》,提出力爭用35年的時間,通過深化司法民主的工作理念、健全司法民主的工作機制、豐富司法民主的工作舉措,強化司法民主的工作效果,使南京法院司法的公信力、認同度和滿意率得到明顯提升。

  “人民群眾對法院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看得最準,感受最深,我們把征求意見的過程視為發動和依靠群眾抓差距的過程,使其成為傾聽民聲、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過程?!敝軙焽f,從此入手,通過座談會、問卷調查、開設院長信箱、市區縣法院院長聯動接訪以及在南京審判網開設征求意見專欄等方式,收集到的意見建議近1000條,還特意認真分析歸類,并研究制定了責任到部門的查糾整改方案。

  針對有群眾提出“聽不懂法官的法言法語”的意見,南京中院特意開展“民俗習慣在審判工作中的運用與研究”,整理出7大類民俗習慣在審判中運用的案例和事例,編輯成指導性范本下發,還制定下發了司法釋明、司法救助等7個文件,力求用群眾便于接受的方式、用群眾語言回答和處理問題,讓群眾聽得清楚、聽得明白、聽得親切。今年以來全市法院一審民事案件調解結案、撤訴率達到了60%,為困難群眾實施司法救助1020件,而信訪接待量則同比下降了20%以上,通過訴調對接,訴前化解糾紛近2000多件,不少易激化的矛盾被化解在了基層,消除在了萌芽狀態。

  與此同時,南京中院還圍繞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確定了14個重點課題,由院黨組成員分工擔任各課題負責人,其中《關于司法保障民主的調查與思考》、《走向和接近司法救濟》等直面司法現實,緊扣熱點問題,對法官辦案提出了明確的指向引導。“封閉式、隔絕的司法審判并不能讓法官拓展掌握社情民意的空間。”周暉國說,在對司法民主建設有了充分的理解和體會之后,不少法官真正認識到,通過尊重、導用“民意”,不是阻礙了審判活動正常進行,影響了法官判案的司法權威,而是得到了更多的理解、支持,受到了普遍的肯定和擁護。

  20099月,南京兩級法院專門開展了“司法民主建設推進月”活動,圍繞落實各庭室部門、基層法院在司法民主建設中的責任分工,舉行了千件案件巡回審判、千名法官聯絡進社區、法院開放日、聽取民意座談、司法優良傳統宣傳教育等8大系列活動。其中下關區法院在全市“海選”人民陪審員,成為全國法院系統第一個用民主方式選舉人民陪審員的法院,引發了很大的震動。而近兩年來,南京兩級法院人民陪審員陪審的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35.9%。此外,他們還針對在金融危機形勢下,司法的工作機制、立案、民間借貸、勞動爭議、知識產權保護、執行等問題開展專題研究,先后制定出臺了應對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司法協調工作機制、積極應對和妥善審理宏觀經濟形勢變化時期勞動爭議案件的實施意見等15份司法規范性指導性意見,得到了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朱善璐批示肯定。

  1118,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對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注意總結經驗,及時予以推廣。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視察南京中院后給予了充分肯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則批示全省各級法院要認真學習,不斷強化能動司法意識,建立健全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機制,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性。周暉國最后強調,讓法院重要的司法決策中都有群眾的聲音,就是要堅持在重大司法工作和決策中,廣泛征求社會各方群眾和專家的意見。在對重大敏感性、社會關注度高、涉及群體性糾紛以及新類型案件審理判決前,要積極開展民意專項調查和充分的法律認證,為司法裁判作出重要參考,讓司法活動在“陽光”下進行,從而提高司法效率,防止司法腐敗,促進司法公正。(丁國鋒)

 

200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