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油污隨雨水灌壞香蔥

排污企業賠蔥農9萬余元

 

  新華社南京121   因企業排放的油污通過雨水灌壞香蔥,兩名蔥農獲得排污企業共計9萬余元賠償。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日前審結兩起水污染侵權賠償糾紛案,認定企業排污事實存在,判令其向兩蔥農賠償損失共計91600元。

  200712月,無錫市某村兩蔥農承包共計22.9畝土地種植香蔥,兩人承包的土地在當地一鑄鍛廠廠房后,這個廠廠房外有排水溝將工廠地塊與種植地隔開。

  20093月,兩蔥農發現鑄鍛廠排放的油污通過雨水灌入其香蔥地,導致兩人種植的香蔥發黃、枯死。兩人隨后向環境監察部門舉報,環境監察人員到鑄鍛廠檢查發現,這個廠雨水溝內存有來自生產車間滲漏的廢機油,雨水經四級隔油池隔油后外排。監察人員責成鑄鍛廠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清理雨水溝內和機房廢油,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同時立即封閉排污口,規范排污行為。

  因協商不成,兩蔥農向法院起訴,要求鑄鍛廠立即停止排污行為,并賠償兩人經濟損失共計38萬元。鑄鍛廠在庭審中辯稱,企業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環保部門處理,廢水經過隔油后經雨水溝排放,符合環保要求。企業的排污口距離種植地400左右,這片土地原先種植過小麥、水稻,從未有過油污染情況,請求駁回原告訴求。

  法院審理認為,鑄鍛廠長期向外環境滲排油污,逢下大雨時,油污會隨來不及排出的雨水漫灌香蔥地,同時又沒有足夠的證據否定其污染行為。因此,應當向蔥農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王駿勇)

 

200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