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院:剛柔并濟 陽光執行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11-26 瀏覽次數:2559
剛柔并濟 陽光執行
??江蘇法院踐行“剛、和、明”三字訣
數字與亮點
■2004至2009年9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1062835件,累計執結997093件,執行到位標的金額共計1346.84億元。
■2004至2009年9月,執行案件收案總數和申請執行標的總額占到全國總量的10%,進京執行信訪總數僅占全國執行信訪總數3%,涉執信訪年均下降0.4個百分點,為全國最少省份之一。
■2004年以來,全省法院根據權利人申請,共對2531件案件更換承辦人,對13456件案件予以指定執行,對1134件案件予以提級執行。
■在全國率先建立執行工作快速反應機制;率先建立基層協助執行網絡;率先在全省各級法院全部設立執行專項救助資金。
執行信訪問題,直接反映了人民群眾權利實現程度以及對執行工作的滿意程度。“江蘇作為全國執行收案最多省份之一,在收案連年大幅上升的情況下,涉執信訪持續走低,這得益于在‘剛柔并濟、陽光執行’的執行理念下,全省法院執行人員對‘剛、和、明’執行三字訣的秉持與踐行!”接受采訪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劉亞平開門見山地說道。
剛??讓“老賴”、“消極”無處遁形
凝聚內力,借助外力,方能形成執行合力。早在2003年,江蘇高院就會同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共同制定下發《關于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嚴厲制裁有財產拒不履行執行義務的違法行為。據統計,2004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對2315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2007年,江蘇高院著手探索建立執行工作聯動機制,聯合省公安廳、省建設局、省國土資源局等9個政府機構,制定下發《關于建立執行工作聯動機制的通知》,在經商、供款、置業、投資資格等方面對“老賴”們加以“鉗制”,力求提高執行實效。其后,又聯合省綜治部門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基層協助執行網絡,通過在基層鄉鎮、村組、社區設立協助執行員,幫助查找財產線索、人員去向。目前,該網絡已覆蓋全省各基層單位,形成了以法院執行隊伍為主體,黨政部門和社會各界合力支持參與的執行工作格局。
“剛”,讓“老賴”們寸步難行,也針對個別法院和法官自身消極執行行為。由于人情因素、地方干預和部門保護等原因,消極執行曾是申請執行人反映最為強烈的問題,在執行信訪案件中占了很大比例。對此,省高院作出剛性規定:群眾反映的消極執行問題涉及執行人員個人的,立即更換案件承辦人;涉及執行法院的,立即指定更換執行法院。據統計,2004年以來,全省法院根據權利人申請,共對2531件案件更換承辦人,對13456件案件予以指定執行,對1134件案件予以提級執行。
機制策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消極執行問題。至2008年年底,全省法院普遍設立了執行工作快速反應中心。作為這一機制的樞紐,全省各級法院在執行局內部全部設立了執行工作快速反應指揮中心,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
“基層法院案子多,人情多,快速反應是針對‘懶惰與懈怠’最好的鞭策,快速反應機制的建立,就是要提升全省執行工作的戰斗力,提升群眾對執行工作及時性的滿意度!”這一機制的倡導者,江蘇高院副院長胡道才一吐初衷。
和??讓各方利益實現共贏
在江蘇高院執行局,筆者看到這樣三個百分數:2004年以來,在全省法院執行結案中,通過強制手段執結的占結案總數的14%,以當事人主動履行方式結案的占55%,以和解方式結案的占22%。也就是說,2004年以來,全省法院絕大多數案件是以“柔性手段”化解的。
2003年,江蘇高院分別受理的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國建設銀行江蘇省分行直屬支行申請執行江蘇建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兩個關聯案件,是嚴重資不抵債的執行案件,執行標的金額合計達1.3億元。而被執行人全部財產時值1.6億元,但負債金額高達3.4億元。標的額巨大,牽涉面廣泛,且涉及企業職工安置補償等諸多問題。
由于建威公司對外所欠債務特別巨大,如果直接采取拍賣、變賣其在建房產等執行措施,不但必然導致被執行人陷入絕境,相當部分債權人的權益也將無法實現,尤其是相關土地使用權轉讓涉及職工安置補償款,如不能有效受償,問題極易激化。
“而當時,已出現多名職工為安置問題集體上訪的現象,矛盾一觸即發!”案件承辦法官付文忠回憶道。
為充分保護各方債權人及相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取得辦案最佳社會效果,省高院在深入細致研究案情的基礎上,探索創新執行方法,制定了促使工程續建并以售房款清償債務的靈活執行方案。經做大量艱苦的協調工作,這一方案最終得到各方債權人的認可。
案件進入具體執行過程,省高院對續建工程實行全程監管,并向所有債權人公開透明,促使工程續建穩步扎實推進,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不斷增值。至2005年底,被執行人一期工程如期建成并銷售,售房款全部匯入法院查封賬戶。省高院以此銷售款,先后對享有法定優先權、抵押優先權、產權轉讓優先權的多項債權依法進行了清償,共計執行結案11件,清償執行總標的額1.9億多元。
2008年9月,二期工程主體工程建成并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正式對外銷售。為盡快實現剩余債權,在省高院協調下,中化集團與建威公司協商,于
明??讓執行在陽光下運行
“李陽同志,這里是工業園區法院執行局。您的執行款已經到賬,請盡快來法院辦理領款手續。”10月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蘇州市工業園區居民李陽接到了這樣一個電話,他說:這一天,是個真正的“艷陽天”!
每天,江蘇法院執行系統撥出這樣的電話難計其數,向權利人傳遞財產調查、評估拍賣、款物交接等重要執行信息。
“執行工作的重要關節點,一定要規范、透明,讓民眾了然于胸。”這是江蘇法院執行公開工作對社會的鄭重承諾。2005年,省高院制定出臺了《關于推進執行過程公開制度的若干意見》,從執行收費、財產調查、執行措施、委托評估、財產拍賣、款物交接、中止或終結執行、執行異議復議、執行法律文書制作等12個方面規定了公開的具體措施和要求,把執行工作的全部過程和各個環節置于當事人及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
蘇州,是江蘇的“執行大戶”,平均每年執行收案數在全省位居第二,然而,其執行信訪數卻穩居全省之末,秘訣何在?
“建章立制并不難,難的是對制度如何真正落實到位。蘇州的執行公開工作,最大的亮點就在于制度一應俱全、管理一絲不茍、落實不折不扣的規范化建設。”蘇州中院執行局負責人直言。
裁決書是執行全過程的書面總結,是向公眾展現執行公開的有效載體。全市法院統一“版式”的裁決書上,充分體現了蘇州執行公開工作的規范與透明。
在蘇州工業園區法院,筆者見到了這樣兩份前后對比鮮明的“執行終結裁定書”。
“這份是2005年以前的。”園區法院執行庭庭長鈕建峰指了指。筆者看到裁定書上“被申請執行人下落不明,房屋已動遷,暫無可供抵押財產,申請執行人可延期執行”,寥寥一句,記載著執行的結果。
“這一份是去年的。”滿滿三頁,詳述了法院執行的過程,窮盡執行措施的過程,法院無法順利執結的緣由。
“著重強化了‘說理’。”園區法院副院長馬東杰告訴筆者,“分析證據、認定事實的說理,裁決說理,適用法律的說理,以理由的公開給案件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理由要說足,裁定書就要‘判決書’化!”
規范化建設之路上的經年探索,讓江蘇法院執行工作真正成為“陽光執行”。全省法院針對執行工作中的重點環節和行為,結合當事人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陸續制定了涉及執行案件流程管理、行為規范、款物交接、結案標準及執行考核等30多項規范性文件,源頭治理,標本兼治,有效防范了不規范執行行為的發生,減少了因執行不規范、不公開引發的信訪投訴。
這是江蘇法院的所思,也是江蘇法院的所為。實至,而名歸。2003年和2008年,在全國法院五年一度的評選中,江蘇省高院執行局被連續評為“全國執行工作先進集體”。(王明新 朱 ?F )
200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