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分析刑事案件延期審理大幅上升的原因并提出建議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11-23 瀏覽次數:1064
如皋法院今年受理各類刑事案件442件,需要延期或已經延期審理的案件有31件,占比7%,同比上升121.4%。延期審理刑事案件的大幅上升嚴重影響了司法效率。經分析,其主要原因是:
1、公訴機關起訴證據未能到位。今年來,由于公安機關加大對各類犯罪的打擊力度,移送起訴的刑事案件明顯增多,以往的一些陳年老案亦被“挖掘”。加之偵查人員中新招錄干警、派出所干警經驗不足,使得部分案件的起訴證據相對不足,經與公訴機關溝通后,退回補充偵查,其中一起猥褻兒童案因證據明顯不足被公訴機關撤回。
2、一起案件多次鑒定。有的公訴案件涉及刑事責任能力、贓物價值評估等司法鑒定事項,偵查部門委托鑒定后,被告人、被害人對鑒定結論不服,在案件起訴到法院后再次申請司法鑒定,導致案件延期審理。
3、被告人脫逃現象增多。公安機關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法制宣傳及監管不到位,當案件訴至法院后,發現被告人脫離監管,因追逃被告人不得不延期審理。
4、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增多。今年共受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32件,同比上升33%。這些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有的當事人之間情緒激烈、有的涉及多名附帶民事被告,調解費時費力。為了緩和情緒、化解矛盾,刑事法官不得不適當延長刑事案件審理期限,以便有更多的時間協調、疏導。
5、請示案件相對增多。今年來,因市領導、人大代表關注或本市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及新型疑難復雜案件增多,如公安部掛牌、最高院指定管轄的特大網絡槍案、非法經營總額超4000萬元的非法經營案、全省首例放縱制售偽劣商品案等,審判人員不得不謹慎從事,多向相關領導匯報,并且經審委會討論后向上級法院請示。今年來,共有10件刑事案件向中院請示,同比上升100%。
6、刑事上訪案件增多。今年來,信訪有從民事、行政審判、執行向刑事蔓延之勢,且出現被告人上訪現象。為了緩和上訪人的情緒,從和諧司法的要求出發,審判人員反復與地方黨委政府聯系溝通,共同開展穩控息訪工作。相關案件審理推進不得不放慢節奏。
針對以上原因,建議采取以下對策:
1、公訴機關把好起公訴關。法院加強與公訴機關的溝通,向他們反饋今年以來因證據不足而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情況,要求他們在提起公訴之前,嚴格審查公安偵查機關的起訴證據,確保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盡量避免退回補充偵查現象的發生。
2、相關主管部門加強對社會鑒定機構的教育與管理。近幾年,由于大部分評估、鑒定機構社會化,其價值取向有的發生偏差,評估、鑒定結論出現相互矛盾、不合常理、違反邏輯等現象,引起當事人不滿。建議物價、醫療衛生及司法行政等主管部門加大對評估、鑒定機構的法制教育、規范管理力度,將評估、鑒定工作納入依法、規范的軌道。
3、公安機關加強對取保候審人員的監管工作。公安機關尤其是基層派出所對取保候審人員一定要加強對取保候審相關法律規定的宣傳、釋明工作,使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及家人明白相關要求,讓犯罪嫌疑人自覺在指定區域內服從監管,確保隨傳隨到。同時,應采取不定期電話聯系或通知到所接受教育等方式,體現刑法的威懾力,避免脫逃現象的發生。
4、提高刑事法官的司法能力。無論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有效調解還是新型、疑難復雜案件的迅速審理與公正裁判,都需要有一支善做群眾工作、理論基礎扎實的高素質的刑事法官隊伍。因此,刑事法官應當加強學習,通過學理論、學文化、學法律,研究案例、理論探討、相互交流等多種途徑,提高化解糾紛、處理疑難、適用法律等多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以不斷提升應對新情況、解決新問題、裁決新案例的能力。
5、重視刑事案件的息訴息訪工作。在社會轉型、經濟高速發展時期,各種矛盾碰撞糾集,刑事信訪也概莫能外。法院應當加強與檢察、公安、信訪以及地方黨委政府的溝通協作,建立刑事信訪預警和聯手化解機制。加強法制宣傳疏導,以防為主;對待刑事信訪,行動要迅速、癥結要找準、措施要扎實、工作要到位,這樣才不致于因信訪問題未能及時解決而影響刑事案件的正常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