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離異家庭子女犯罪特點及對策
作者:徐曄樺 發布時間:2009-11-19 瀏覽次數:1184
近年來,如東法院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發現由于父母離異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呈逐年上升趨勢。據統計,該院今年1?3月份共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件,其中父母離異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占總數的28%,同比增長40%。
該院在審理父母離異家庭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發現主要有以下六個特點:
1、父母離異子女逆反心理嚴重。父母離異后,孩子缺少父愛或者母愛,父母親再婚后,與繼父或繼母一時情感上難磨合,使孩子心理上覺得不再愛他,產生一種消極對抗心理,為報復父母離婚而進行犯罪。
2、父母離異子女自卑心理嚴重。總認為低人一等,被人瞧不起,性格內向,少言寡語,不合群。
3、父母離異子女自暴自棄思想嚴重。由于父母離異,小孩長年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他們無法給予小孩父母般的親情,使小孩產生自暴自棄,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4、父母離異的未成年人,文化層次低。大部分是初中畢業就輟學,流浪社會,法律意識淡薄,辨別是非能力差,遇事不冷靜,又好高騖遠,手中無錢,又出手大方,無錢花時,跟著社會上的不良青年偷雞摸狗,什么事都敢干,什么事都干得出。
5、父母離異之后,對小孩過度溺愛。離異父母覺得愧對孩子,對孩子的一些無理要求,給予滿足,又不能很好地監管,致使小孩放任自由,像脫韁的野馬,無拘無束。
6、父母離異后,沒有給小孩提供良好的家庭環境和學習環境,使小孩厭倦學習,整天貪玩,迷戀網吧,甚至和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干些違法犯罪的事,一失足成千古恨,給社會帶來不和諧因素。
為了使未成年子女享受到完整的父愛和母愛,減少未成年人因父母離婚而走上犯罪道路的現象發生。筆者認為:
1、各級黨委、政府及職能部門要加大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的人犯罪法》和公安部《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的宣傳教育力度,反對和制止家庭暴力,將家庭暴力消除在萌芽狀態,避免因家庭暴力導致夫妻離婚,殃及小孩。
2、工、青、婦等社會團體要依法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為他們維權提供良好的服務,實實在在為這一弱勢群體維權掃清障礙,鋪平道路。
3、文化、教育、出版等部門,要加強網吧、出版物、音像制品、旅館等文化市場和公共場所的管理,多出一些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長的書籍、音像,杜絕黃色等不健康的東西流入社會,讓小孩從小避免受到精神垃圾的侵襲。
4、公、檢、法、司等機關要大力提倡和落實“三官兩員”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責無旁貸地擔當起各類中小學校的法制副校長,大力宣傳《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止“四個一”,即違法犯罪僅是一步之遙、一念之差、一時沖動、一不留神間就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教育小孩前車之鑒,后事不忘。
5、中小學校要加大對未成年人教育力度。尤其是對那些離異家庭的未成年人學生的教育,因他們父母離異,這些小孩和沒有離異的小孩,在某些方面還是有差異的,必須精神上撫慰,學習上幫助,生活上關照,多一些愛,多一點溫暖。
只有全社會實行綜合治理,才能有效地遏制因離異家庭的未成年人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讓他們同在藍天下,不進鐵窗,同樣享受溫暖的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