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強化審判管理提升辦案效率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11-18 瀏覽次數:2156
南通強化審判管理提升辦案效率
全市法官人均辦案同比增加近十三件
本報訊 江蘇省南通市兩級法院將“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作為重要使命,充分發揮審判管理作用,以科學規范的審判管理提升法院效能。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法官人均辦案117件,同比增加12.54件,案件平均審理天數31天,審判效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今年以來,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調撤率為73.69%,同比上升3.49%。
南通法院將審判管理工作納入了“一把手”工程,要求緊密結合審判運行數據開展工作,堅持讓數據說話。全市法院建立并完善了審判運行態勢分析研究和通報制度,南通中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至少每月分析一次,業務部門每半年分析一次。實行綜合分析與專題分析相結合,深入調查研究指標數據變化的成因,及時發現制約法院及各部門發展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與對策,促進審判工作良性運行。
南通全市基層法院立案庭均設立了人民調解工作室,開展訴前調解工作。通過建立訴前調解與速裁機制銜接運行機制,全市民事案件調撤率明顯提升。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基層法院和中院調撤率分別位居全省第一位和第二位。
今年,南通中院提出“質量效率并舉,實現案結事了”的工作目標,開展了“提升審判質效,實現案結事了”和“百日執行會戰”專項行動,明確全市法院審判質量和效率責任目標。市中院對全市法院二審、再審改判發回重審的案件,對全市法院調解案件進入執行情況、生效案件進入申訴程序進行了專項通報,及時了解把握全市法院案件的調解效果、案件判決情況和效果,查找機制、管理和法官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促進相關單位和部門建章立制。
南通中院出臺了《法官審判權行使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將審判權運行和隊伍管理緊密結合起來,明確法官在行使審判權中出現案件差錯、違紀投訴等六種情形時給予黃牌、紅牌警示;對情況嚴重,不適宜從事審判工作的調離崗位或暫停審判權。同時,建立健全了審判業績考評機制,制定基層法院、庭長及法官審判業績考評辦法,強化對法院內部各主體的審判業績考評,突出質效評估。(梁文珠)
200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