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盡染千層綠 黃海之濱唱和諧-如東法院社會矛盾訴前調處中心工作紀實
作者:王娟 發布時間:2009-11-17 瀏覽次數:1963
從如東法院立案大廳旋梯而上來到二樓,在西北角有兩間辦公室,其中一間為調解室,一間為辦公室,大門上“社會矛盾訴前調處中心”幾個大字閃閃發光,辦公室內窗明幾凈,井然有序,窗臺上的綠色盆景在陽光的照射下把整個辦公室映襯得更加生機盎然。調解室里,一名工作人員正在耐心地為當事人化解離婚糾紛,辦公室內,一位老太太給該中心送來了一面“悉心為民”的錦旗,并握住該中心趙俊主任的手,激動地說道:“調處中心真是為我們群眾辦實事吶!” 老太太走后,趙主任向筆者介紹了調處中心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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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如東法院為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與法院訴訟的銜接,有效整合社會資源,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經與如東縣司法局和如東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協商,設立了如東法院社會矛盾糾紛訴前調處中心,對相關民事、刑事、行政糾紛進行立案前人民調解。選派3名社會經驗豐富、協調能力強的審判人員及1名書記員到中心工作,并吸收1名人民陪審員和縣司法局的1名工作人員。該院還在全縣各個鄉鎮及有關單位聘請了33名人民調解員為訴前調解員。截止
春風化雨潤無聲?傾力調解 讓司法真正和諧起來
聽趙俊主任講,剛才送錦旗的老太太名叫顧漢珍,不久前,趙主任為其成功調解了一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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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可親可敬的法官叔叔和法官阿姨,對我無微不至的關心,為了我的成長奔波勞累,廢寢忘食,在他們的幫助下,我終于又能重拾親情,感受家庭的溫暖了。他們不是我的親人,卻勝似我的親人。”這是如東馬塘小學的劉青青在日記上寫的一段話。而青青筆下的法官就是如東法院訴前調處中心年輕女法官馬小英。
劉青青的父母于2004年間離婚,時年7歲左右的她,被判給父親。2005年、2008年間,其父、母先后違法犯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可憐的劉青青失去法定監護人的監護,主要直系親屬又因為種種原因都不接受她,一年來,她的起居生活不定,有時三餐溫飽都不能保證,成績名列前茅的她學習一落千丈。調處中心的法官接到該案后,迅速了解相關情況,原來由于劉青青的祖父身患老年性肺結核,祖母2008年乳腺癌手術治療,均無監護能力;外祖父患有慢性疾病,自感監護無力,也不愿意擔當其監護。馬法官曾兩次到馬塘鎮,與馬塘鎮政府、市河社區黨支部協同協商,最終將監護的最佳人選鎖定了生活安定、經濟條件尚可的劉青青的伯父、伯母(劉文虎、王蔚華)。馬法官和居委會的人員先后兩次登門來到劉文虎家,剛開始劉文虎和妻子很猶豫,馬法官對其兩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馬法官的熱心終于喚回了二人的良知與親情,同意擔當其監護人臨時監護義務直至其父或母刑滿釋放回歸定居為止。
“用法律賦予的職責,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用溫暖的真心保護弱勢群體的權益,呵護受傷的心靈;用律條和情感筑起千萬個溫暖的家庭,讓枯萎的生命煥發生機”。這是調處中心的工作人員的工作理念,該院在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時,堅持遵循自愿、依法和調解有限性原則,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自主選擇權,最大程度的實現當事人的權益。該院還積極與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大調解中心、公安局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矛盾糾紛調解中心)、檢調中心、勞動爭議調處中心、醫患糾紛調處中心等單位密切溝通,希望能夠不斷整合調解資源,增強調解合力,借力于基層人民調解網絡,進一步促進法院和基層組織在調處糾紛工作上的良性互動。針對人少案多的實際情況,為了加快辦案速度,他們一方面利用休息時間加班加點開展工作,另一方面積極探索調解工作的內在規律,改進工作方法,提高辦案效率,他們不辭勞苦地為當事人排憂解難,通過開展訴前調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既解開當事人之間的“法結”,也解開當事人之間的“心結”,實現司法過程和司法結果的雙重和諧,進而推動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以實際行動給“公正與效率”的時代主題做出了一個很好的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