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我無意中看到一位哲人對法官職業的定位:“法官是人行使神的職責”,這句話使我對崇高而威嚴的法官職業油然產生幾多向往。大學畢業后,我考進法院工作,三年后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終于成為了一名見習法官。在我的見習期快要結束時,我重新回顧這初到審判崗位的7個月,我深深的感悟到,法官不是適用法律的機器,法官應當有更高的理想與追求。法官的理想與追求是什么?是公正!正如英國哲學家培根說過“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帶來的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的審判,則是毀壞了法律,這好比污染了水源。” 作為法官,我深切的感受到人民群眾對公正司法的那份期盼,也深切地感受過物質、金錢對一個法官的誘惑,然而法官要完成使命,就必須放棄私欲雜念,讓廉潔在公正司法中閃光!

不可否認,如今的社會物質生活豐富,誘惑力大大增強,然而法官確實沒有顯赫的職位、沒有耀眼的名望,更沒有豐厚的待遇!但是這些都不能成為腐化墮落的理由。“物必自腐,而后蟲生”。理想的淡化、信念的動搖、道德的淪陷,才使一個個貪婪的靈魂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拋在腦后,鋌而走險,最終背離了人民法官這一神圣的稱謂。正如法國文豪雨果問道:“誰是法官的法官”,答案是:法官自己。這樣的回答,是法官對自己的良知的認同、道德的期許、名節的追求。既然選擇了法官職業,只能甘守清貧與寂寞,把人民利益常記心間、把公平正義常記心間、把清正廉潔常記心間!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敝胤瓪v史的滄桑畫卷,于謙、海瑞、包拯等一個個正氣浩然、清正廉明的光輝形象浮現在眼前,他們雖然跨越了千年時光,他們的名字仍在青史熠熠生輝,他們的故事仍還在民間廣為流傳。生前他們不畏權貴,鐵面無私,身后人們為他建祠立廟,樹碑立傳。他們超越時空,朝復一朝,代復一代,一直受到人民的傳頌和愛戴?,F代社會,我們有人民的好法官宋魚水,黃學軍,他們清廉如水,執法如山,為了撐起公正司法一片湛蘭的青天,他們無怨無悔,把人民放心間,析萬物之理,判天地之美。

如果說法律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屏障,而法官則是社會正義的具體化身。實現公平與正義,人民法官任重道遠;踐行司法為民宗旨,人民法官當仁不讓!我們應當以以神圣法律作為終生信仰,視清正廉潔為鞭策動力,去探求公平正義這一法律精髓,以實際行動證明我們法官無愧于神圣的審判事業!無愧于偉大的法治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