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關法院反映網絡對青少年犯罪的影響應當引起重視
作者:關研 發布時間:2009-11-13 瀏覽次數:1057
近日,南京下關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件,年僅20歲的程某因貪戀網絡游戲和“老虎機”,半年時間里,先后4次利用打工單位財務管理上的疏漏,盜竊現金12000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罰金3000元。在另一起詐騙案件中,同為“80后”的藍某等5人,利用幾能亂真的“山寨”阿里巴巴和騰訊網站發布大量中獎信息,再以手續費、稅款、保證金等名義,騙取10名阿里旺旺和QQ用戶匯款72640元。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罰金3000元至1萬元。據了解,在青少年犯罪中,與網絡有直接或間接關聯的侵財型、暴力型犯罪,始終占有相當高的比例。
對于善于接受新生事物,涉世不深、心智發育尚不夠成熟的青少年來說,飛速發展的互聯網正如一柄雙刃劍,在開闊視野、方便知識積累、信息快速傳遞的同時,網絡游戲、網上聊天、黃色網站的誘惑也極易讓他們沉溺其中,甚至成為犯罪誘因。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以下6種類型:
1.教唆型。如各種暴力游戲,黃色圖片,不健康文字等,形象逼真,犯罪手段具體,犯罪行為直觀,對青少年充滿了誘惑,具有極大的教唆性,導致現實中的模仿性犯罪。
2.虛擬型。網絡情感的興起,使網戀很快成為青少年群體中的一種時尚。一方面,因沉溺其中難以自拔而導致的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時有發生;另一方面,網絡的虛擬性和隱蔽性也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性犯罪、網絡詐騙等層出不窮。
3.消費型。這類犯罪主體多為沒有固定經濟來源的在校學生、城鄉無業青年,上網費用、購買游戲“裝備”,加上互相攀比,龐大的網絡消費需求催生了“找錢”的歪腦筋。
4.疏管型。網吧的違規經營、不規范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對青少年犯罪起到了推波助瀾作用。一方面,業主為了一己私利,有的讓在校學生、未成年人上網,幫助其逃避學校管理和家長追查,有的則對發生在網吧內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聽之任之,甚至縱容、包庇。另一方面,相關職能部門對網吧管理存在的漏洞,為違規網吧、“黑網吧”提供了生存的空間。
5.精神空虛型。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氛圍,是青少年網絡犯罪增多的一個重要原因。應試教育與素質教育的沖突,沉重的學業負擔、就業壓力,主流價值觀教育的欠缺,使得越來越多的青少年精神世界空虛,厭學被動,沒有人生目標,極易流入網吧,受到毒害。
6.自暴自棄型。青少年自身的好逸惡勞、愛慕虛榮、自我放棄也是導致犯罪的重要因素。長期接觸包羅萬象的網絡世界,自我約束能力不強的青少年一旦受到來自外界的不良思想、文化和社會丑惡現象的影響,自身的缺點便可能充分暴露出來,加之缺乏正確引導,極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近年來,犯罪的低齡化、手段的高科技化問題已日益凸顯,網絡對青少年犯罪的影響亟待引起相關職能部門和全社會的重視。
一是加強教育引導。包括在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以樹立正確觀念,提高防范能力。注意運用形象生動、形式多樣的教育方式,忌單純說教,重疏輕堵,于潛移默化之中對青少年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施以正確的影響。同時,凈化社會風氣,匡正輿論導向,使具有一定叛逆心理的青少年接受、認同主流價值觀念,崇尚正義和真善美,自覺摒棄和抵制一切丑惡現象。
二是完善監督管理。包括網絡監管和網吧管理。建議加強對不良網站的監控、查處、通報和處罰力度,嘗試推行連鎖式網吧經營模式,嚴格限制小網吧,堅決取締黑網吧。同時,完善網吧管理的相關規定,增加網吧的營業時間、營業環境、屏蔽軟件安裝、業主的場所安全責任等方面的規定。對于利用網吧管理疏漏從事犯罪活動,或發生嚴重安全事故的,網吧業主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三是強化法制宣傳。尤其是典型案例的宣傳??v觀走上犯罪道路的“80后”、“90后”,大多法制觀念淡薄、僥幸心理作祟,有的就是法盲。增強法制觀念,培養守法意識,除了需要堅持不懈的教育引導外,長期的法制宣傳是十分必要的,并且更為直觀。宣傳的重點應當在于剖析行為人的心路歷程,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法律的相關規定。同時,淡化對于犯罪手段細節方面的描述,避免不必要的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