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所有法院將建訴訟服務中心 具25項職能方便群眾
作者:轉載《法制日報》 發布時間:2009-11-10 瀏覽次數:2099
江蘇所有法院將建訴訟服務中心 具25項職能方便群眾
本報常州
2006年3月,常州市新北區法院成立首家訴訟服務中心,常州中院、江蘇高院以此為典型,及時幫助總結完善和推廣。截至今年10月底,江蘇已有89家法院建立了類似功能的訴訟服務中心,至今年年底,包括江蘇高院在內的全省125家法院將全部建成。
最近,江蘇高院制定下發了《關于在全省法院開展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的意見》,明確了訴訟服務中心的25項職能,主要有10個方面:訴訟引導,專人負責對來訪者引導,根據來訪群眾的目的要求,將其引導到相關區域;立案登記,審查材料,提示風險,辦理手續;訴前調解,對雙方自愿調解的簡易糾紛,勸導調和;收轉材料,接收當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并負責轉交承辦法官或合議庭;提供咨詢,通過觸摸屏、電話、網絡等形式,為當事人提供開庭時間地點、案件流轉、執行進度等信息;判后答疑,針對當事人對生效裁判提出的疑問,通知或預約原承辦人、相關審判庭答疑解惑;信訪接待,有信必復,有訪必接,妥善勸導;司法救助,對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減緩免訴訟費;繁簡分流,為當事人提供多元化、多方式解決糾紛的選擇途徑;收、退訴訟費。
2009、11、10